香港廉政公署起訴謝瑞麟等向他人提供不當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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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1月19日 22:16 新華網(wǎng) | |||||||||
新華網(wǎng)香港1月19日電 香港廉政公署19日起訴香港著名珠寶商謝瑞麟等5名人士,控告他們涉嫌串謀向旅行社職員提供不當利益,及向特區(qū)政府詐騙利得稅。 被告包括:上市公司謝瑞麟珠寶(國際)有限公司(TSL)前主席謝瑞麟、TSL主席謝達峰、TSL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TSL副主席及行政總裁彼得·威爾登堡和泰通旅業(yè)有限公司董事威瓦·皮拉爾巴。
廉政公署在去年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拘捕上述被告。5人共被控4項罪名,包括3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不當利益和1項串謀行騙特區(qū)政府。 其中1項貪污控罪指謝瑞麟涉嫌于1996年2月至8月期間,串謀他人向安排旅行團光顧TSL陳列室的旅行社職員提供傭金。另一項控罪指,謝瑞麟和皮拉爾巴涉嫌于1999年3月至2003年5月期間,與另外1人串謀,意圖騙取特區(qū)政府的利得稅。另外兩項控罪為串謀提供利益的案件。 據(jù)悉,所有案件將于1月20日上午在香港東區(qū)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獲廉署準予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