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財富人物 > 經濟案件聚焦 > 正文
 

武漢市江漢區原區委書記蔡建明被判有期徒刑8年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04日 20:08 新華網

  新華網武漢8月4日電 (記者 張先國、曹一鳴) 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武漢市江漢區原區委書記蔡建明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經查,2000年至2004年期間,蔡建明利用其擔任湖北省武漢市委委員、江漢區委書記、江漢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湖北紅潤置業有限公司、湖北
弘業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賄賂折合人民幣64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

  法庭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蔡建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并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考慮被告人蔡建明能主動自首,且在被審查和庭審中能自認其罪,積極退出全部贓款,據此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了上述判決。當事人當庭表示不上訴。

  蔡建明原系湖北省武漢市委委員、江漢區委書記、江漢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04年8月2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8日被逮捕。(完)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