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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內訌事件折射父管子難題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13日 17:20 新浪財經

  中國人力資源網 龐亞輝

    上市公司格力電器的一份澄清公告將媒體“曝光率”不高的格力集團一時間卷入峰尖,成為焦點。整個“內訌事件”更給人們傳達格力公司管理混亂的印象,接蹤而來的則是格力電器股票下跌,集團和電器公司品牌形象嚴重受損。

  格力電器與格力集團的較量也好矛盾也罷,說白了是格力公司的內部事務,也就是父子之間“家務事”,筆者不感興趣。我們只是想通過格力公司所折射的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的管理問題進行梳理,試圖給更多的企業以借鑒。

  內部管理問題

  從“內訌事件”的表面來看,這是一場集團公司的和股份公司之間因為“品牌”使用問題上的糾紛,其實它更折射了格力公司的管理問題。格力集團與各子公司的內部管理問題也時常見諸報端。歸納起來,格力管理問題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

  格力集團品牌管理和使用的混亂。通過品牌延伸來賺取更多的利潤一直是格力集團近年來所追求的,主要形式就是采取用品牌的無形資產與個人和其他法人實體成立眾多合資公司。以格力小家電為例,格力小家電是由原美的小家電事業部總經理張勇濤和格力集團投資組建的合資公司。在合資公司中,格力集團主要以品牌等無形資產出資,而張則以人力和資金享有格力品牌的使用權。經過運營,格力小家電在業內的知名度也逐步擴展,使得同為格力集團下屬的子公司格力電器與格力小家電發生內部矛盾。應該說在這一過程中,格力小家電之所以能夠銷售,與借助“格力電器”(空調)所打造的品牌知名度是密不可分的。幾乎所有格力集團旗下的子公司都使用“格力”品牌,而格力集團真正的優質資產則在上市公司方面,格力股份的格力空調在消費者心目中已經形成“好空調,格力造”的心智形象。這種有格力集團所授權的對品牌使用的肆意性造成了矛盾“父子”矛盾的爆發。

  企業危機管理缺失。對于一個品牌來說,關于企業戰略的信息出口應該只有一個,子公司只能從自身方面進行宣傳,集團公司則更多的應該專注于整個集團的企業戰略方面。然而在我們旁觀者看來,格力集團和格力電器等諸多子公司都可以談企業的戰略,而且往往上市公司的在這方面的聲音還蓋過了集團公司,這顯然是不正常的。從格力集團和上市公司所傳遞出的信息分析,格力電器和格力集團所公布信息是不一致的,甚至時有混淆與矛盾之處。實際上,當集團公司、上市公司、小家電公司的“口水戰”在媒體愈演愈烈的時候,對于格力來說已經陷入了一場公關危機,這個時候企業的危機管理機制就應該建立起來,但是格力“內訌事件”卻一直被放置于媒體旋渦中長久得不到平息。

  格力集團的企業戰略迷失,導致對上市公司失控。格力在公眾面前一直以專業化的形象出現,而格力集團卻涉足于諸多領域,注重多元化發展。顯然,格力集團的戰略與上市公司的戰略是矛盾的。格力集團的董事長兼總裁為徐榮,格力電器的董事長是朱江洪,總經理為董明珠,就出鏡率和知名度而言,顯然后者大于前者。實際上,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的管理關系一直都很微妙,兩個公司的戰略偏離在這些領導人的言談舉止中也可以折射出來。

  “父”管“子”難題

  格力的“內訌”事件反映了企業管理難題,尤其在中國家電企業普遍存在的“父子”關系問題上體現得更加集中。具體表現則是股份公司與集團的關系的治理問題,品牌所有權與使用權爭奪的問題。

  現在,中國家電企業基本上都已經上市,而且這些上市公司的資產一般都是家電企業中最優質資產重組的結果。而在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的過程中,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諸如品牌使用權限等諸多方面并不“明晰”。這種不明晰更進一步導致長期以來中國企業的股份公司(一般指上市公司)與集團公司關系呈現如下兩種畸形關系:一是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關系過于“親密”,違背相應的《公司法》,使上市公司成為集團公司的“自動取款機”,甚至很多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是兩個牌子,一套人馬。第二種表現則是,由于集團公司相應承擔了當初企業改制時期的“劣質資產”,而股份公司則繼承了“優質資產”,使得上市公司在如融資等諸多方面比集團公司擁有無可比擬的優勢,從而使上市公司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實力越來越強,而集團公司則越來越弱。股份公司跟集團公司的關系就會出現“若即若離”的關系,甚至出現失去“控制”的現象,矛盾就會產生。

  在第一種畸形的關系中,“父親”過于“溺愛”兒子,對兒子管理過多,干涉過多,導致上市公司成為集團公司的附庸,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形同虛設。兒子在被“父親”日漸“掏空”、無償使用、占有上市公司資產、產生關聯交易、質押等等就時常出現。集團公司的管理層直接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在這個時候,上市公司的管理層所代表的利益并非代表股東的利益,而是集團公司的利益。而這些企業的大股東即集團公司直接代表的利益群體我們經常看到:比如格林柯爾在收購科龍的過成中,就發現容聲集團在大規模的占有和使用股份公司的資產。去年媒體也曾曝光過美菱集團占有美菱股份的資產。這種畸形的關系直接導致上市公司的資產運營效率降低,股份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的競爭力被逐漸削弱。近兩年,一些家電上市公司的業績逐漸下滑幅度較大,除了客觀因素以外,更多的在于上市公司在股市融資減弱,股份公司的資產質量下降。過于親近或者“溺愛”的結果致使上市公司的管理出現很大漏洞,從而對股東的權益構成危害。

  第二種情況主要是由于集團公司在尋求多元化的投資,而上市公司則一般仍專注于家電業,或單個產品。由于上市公司的優質資產導致上市公司在企業發展和融資等方面具有天然的優勢,“兒大不由娘”,上市公司企圖擺脫集團公司的干涉與管理。從而產生上市公司與集團公司之間產生“博奕”,矛盾產生并激化。以格力為例,格力集團奉行“集團多元化,子公司專業化”的戰略思想下,目前已擁有大量成員企業——工業:珠海格力電器股份、珠海凌達壓縮機、珠海格力羅西尼表業、珠海格力電工、珠海格力磁電、珠海格力小家電、順德格力小家電、珠海格力新元電子元件廠、珠海格力電工、珠海格力磁電、珠海格力熱工科技等等,而旗下的這些公司都使用“格力”品牌,而格力集團真正的優質資產則在上市公司方面,格力股份的格力空調在消費者心目中已經形成“好空調,格力造”的心智形象。然而,隨著格力小家電的開疆拓土,格力電器專一化的形象開始受到影響,更有可能會形成格力將淡出空調的猜想。格力集團的多元化戰略將格力電器的專業化定位逐步粉碎,使格力電器所擁有的行業形象變得日益模糊,這是上市公司不得不“奮起反抗”的主要原因。

  “父子”關系如何拿捏?

  作為最優秀的“兒子”的上市公司格力電器與和父親同時還是最大股東的格力集團,面對在任何人看來都是雙輸的爭斗中,矛盾在逐步平息,但要真正消除和化解矛盾看來還需要一段時間,最終的諒解也是很困難的。通過格力事件,一個問題擺在了我們面前,即企業如何才能夠處理好“父子”關系?以筆者以為,有如下幾點可以借鑒:

  集團公司的管理層必須與上市公司的管理層要完成符合《公司法》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目前,許多上市公司所暴露處理的諸多“父”管“子”難題,一部分原因就是企業沒有合理的完成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集團公司的管理層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面都是一套班子,這樣就會出現“父親”管理“兒子”的角色的混亂。只有完善了上市公司的管理結構和合乎上市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章程,才能避免管理的缺失導致的管理混亂。實際上格力“內訌”事件中,從某種角度來說,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的微妙關系極有可能是格力內訌的最開始的“導火索”,這種沒有經過相應的公司董事會批準的聲明發布出來,說明上市公司的管理的缺失,導致內部矛盾外部化。

  明確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關于品牌使用權限的規則。首先要明確品牌到底歸誰所有?在眾多的主體公司中,品牌所有人只能是一個人,這一點必須明確。其次,誰才有資格使用品牌?在哪些范圍內使用品牌?一開始都應該有一個明確的授權使用規定。把這些問題界定清楚了,相信關系也就理順了,不必要的爭執也就不會產生。格力事件中,出現的問題就是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關于品牌授權不清晰產生的分歧,這也是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主要矛盾的體現之一。集團公司屬于投資性公司,而上市公司則屬于實體部分。雖然品牌所有者是格力集團,格力品牌則更多的由上市公司承擔起了維護、培養與宣傳的功能。格力內訌事件中,其中一個很大分歧就是,上市公司對于集團公司對外大量授權使用品牌的不滿。

  公司戰略要進行溝通。一般來說,做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集團公司對股份公司的戰略起到引導與支持作用。集團公司在形成新的戰略舉措時,要與上市公司進行充分的溝通,使雙方形成默契和諒解。如果缺乏有效的溝通機制的話,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就有可能因新戰略而導致“父子”離心。格力集團的董事長兼總裁為徐榮,格力電器的董事長是朱江洪,總經理為董明珠,顯然后者的知名度更高。格力電器的人士一般不愿意談及與格力集團的關系,這足以說明集團公司與上市公司的戰略方向出現重大分歧。

  集團公司的關系與股份公司的關系,用“父”、“子”關系來說并不為過,而如果把握“父子”關系既不疏遠,也不過于親密,這對于中國企業來說非常重要。把握不好,則會出現我們所分析的那樣的“畸形”,而這種“畸形關系”一旦形成對于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會產生削弱作用,導致企業內耗。

  背景:

  11月初,格力電器在廣州兩大權威媒體發表了一份“嚴正聲明”,緊接著各大證券報和浙江、湖北等地的媒體也紛紛刊登該份聲明。

  聲明指出,最近有媒體以及網站刊登了“格力進軍廚具市場”和“格力建成三個小家電基地”為題的報道,文中指出格力電器(000651)進軍小家電、廚具市場。聲明更進一步指出文章內容純屬虛構、捏造,毫無根據,已嚴重誤導了廣大投資者和消費者。為此,格力電器嚴正聲明:一、該公司作為上市公司是國內最大專業生產空調系列產品的企業,只生產空調產品,不生產任何小家電產品。二、‘格力’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僅指格力電器公司生產的空調類產品,中國名牌產品稱號也僅指格力空調產品。三、任何公司借用‘格力電器’及‘格力空調’的品牌和良好形象來宣傳自已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任何媒介借用‘格力電器’及‘格力空調’的名譽對其他公司及其產品進行宣傳、報道的行為,都屬于侵權行為。

  同時格力電器還強調,為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對于假消息來源知情而提供證據者給予獎勵,歡迎舉報等等。

  由于“聲明”的廣泛傳播,事情很快蔓延至全國。據稱,格力小家電已經接到了來自各地經銷商關于“格力小家電是否合法”的詢問。接著,“內訌事件”發生戲劇性變化,格力小家電向媒體發了落款為珠海格力集團的一份傳真,向媒體證明,珠海格力小家電和格力電器一樣,同屬格力集團子公司,授權合法使用“格力”字號和商標。

  更耐人尋味的是,事發不久,格力集團以廣告的形式用了一個整版在某經濟類報紙發表了題為《格力集團品牌經營漸入佳境》的文章,這可看作集團含蓄反擊格力電器指責的一個具體表現。

    稿件來源:中國人力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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