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雁/文
去年關于“郎旋風”的討論中,“非主流”的朋友除了俄羅斯之外,還把匈牙利提出來做反面教材。說匈牙利轉軌前是東歐“消費者的天堂”,轉軌后就一團糟云云。我以為這種說法是非常片面的。事實上,匈牙利劇變前的“高消費”是建立在前政權筑起的歐洲最高的債臺之上。劇變時匈牙利全國國民僅積欠西方國家的外債平均每人已達2300美元,為波
蘭的兩倍,捷克的五倍半,不僅是歐洲第一,在當時的世界上也是債務危機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匈牙利的國有資產產權改革之所以大不同于波、捷,而主要采取“面向外資全賣光”的形式,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為了還債。在這個意義上匈牙利的產權改革猶如一場國際性的大規模“債轉股”:沒有劇變前形成的西方債權,怎會有劇變后的西方股權?
從這點上看,這些朋友與其怪劇變后匈牙利的出售資產,不如怪劇變前它的拼命借債。不過這且不去說它,這次“非主流”朋友們主要批評的是郎咸平指出的國有資產賤賣問題,恰恰在這一點上,匈牙利1990年代的國有資產出售工作值得我們借鑒。
轉衰為榮的秘訣
匈牙利劇變后第一屆政府是典型的右派政府。所謂右派在中東歐是指民族主義、國家主義和傳統宗教傾向較強的保守派,并不是最喜歡“自由市場”的人,這屆右派政府恰恰是以拒絕所謂休克療法、走漸進道路著名的,在它統治下產權改革也進展緩慢。1994年,對改革績效不滿的匈牙利選民把右派趕下了臺,“前共產黨人”改組的社會黨贏得大選組成左派政府,開始激進的“補課”。在選民的授權與公眾的監督下,這屆政府四年任期內基本完成了產權改革,使匈牙利經濟轉衰為榮。
為了償還劇變前政權積欠的巨額債務并充實國家公益基金,匈牙利對于實現國有資產變現價值最大化是非常重視的。不僅有完善的公開競價拍賣機制,有法治、輿論與反對黨的嚴密監督,還有一套經濟激勵機制:當時負責國企轉軌的是“匈牙利私有化與國家控股公司”(APVRt,以下簡稱匈國控),它作為政府的國有資產托管部門與內閣各部一樣要對議會、并通過議會對國民負責。但別具一格的是:匈牙利國家財政對匈國控不撥一分錢,這個機構連同其地方分支,從辦公經費到人員工資都依靠從國有資產超值拍賣所得中提成。如果無所作為不能實現產權置換,或者雖然實現了但售價太低,機構的生存與職員的飯碗都成問題。這就促使它既要重視改革進度又要重視改革質量和國資變現中的保值增值問題。
但是匈國控不會為自身利益而降低拍賣底價來增加超值機會嗎?為防止此弊,匈牙利私有化法規定國資估價本身必須由獨立的中介評估公司進行,匈國控只能托管資本,不能控制評價,因而也不能通過“自評自”壓低底價來增加超值提成。于是它只能在既定的底價之上力求賣出好價錢——既不能像張維迎講的那樣,因不想負“國資流失責任”而消極無為,又不能像郎咸平批評的那樣慷公家之慨賤賣公產。
那么,買方能不能賄賂作為賣方代理的匈國控談判人員以求賤價呢?也很難。因為在上述制度安排下,如果談判員受賄而降低資產價格,那么他不僅損害了國家(國民)的利益,而且損害了匈國控這個機構與機構中同事們的利益(即降低了他們的超值提成),因此他不僅受到民主社會與國家稽查機關的監督,而且同事間也有互相監督的意愿。這些同事就在身邊,又具備相關業務知識,要騙過他們并非易事。至于“買方”向所有有關同事、乃至向整個托管部門行賄,可想而知是非常困難的。
為了實現國有資產變現價值最大化,匈牙利的國資托管當局可謂絞盡腦汁。其中著名的一招,就是對一些無人問津的老舊企業,托管部門寧可先投資改造,更新設備,再上市拍賣,以求提高售價。當然,由于是用匈國控自有資金(實際上等于其工作人員的工資基金)進行這種改造,如果投資不能通過拍賣超值收回,就等于把自己的工資賠進去了。因此它肯定得精打細算,不會發生“預算軟約束”問題。同時這種交易是完全開放的市場行為,不像我們的股市是行政審批上市,可以通過數字游戲把丑婦“包裝”成“靚女”入市圈錢。在匈牙利沒有實實在在的改造投入是不可能拿老舊企業去騙錢的。換言之,在那里你既很難優資賤賣化公為私損害國家-國民利益,也很難劣資圈錢化私為“公”損害股民利益。事實證明這種“先改造后拍賣”的策略在多數案例中都相當成功,使其成為“匈牙利式私有化”中的一個重要創造。難怪德國媒體說:匈牙利的產權改革使西方國家都有的可學。
并非“價高者得”
匈牙利雖然重視國有資產變現價值最大化,但并不是只有“價高者得”這一個標準。對于一些重要企業,匈牙利會從優先考慮企業今后發展與擴大就業出發,選擇“買價”并非最高、但能提供有約束力的資本更新、發展與就業承諾的“戰略性投資者”作為交易對象。由于重視發展預期,匈牙利私有化過程中基本沒有出現“惡意收購”(買下企業不是為了辦好它,而是為了消除對手,買下后就把它關閉以實現自己的壟斷)這種其他國家私有化過程中時見的弊病。
匈牙利私有化過程中也有腐敗事件,尤其在民主競選政治與互相揭丑的朝野雙方宣傳戰中這種事情的曝光率很高。整個私有化過程中最出名的腐敗是“托奇克丑聞”:1996年,匈國控決定起用“外部專家”作為顧問,參與地方政府國有資產改革的談判。顧問的酬金規定為該談判所節約的資金的10%。社會黨人經濟學家托奇克作為顧問“按規定”在5月和8月兩次共得酬金503.8萬美元。此事曝光后輿論大嘩,政府工商業部長兼私有化部長被免職,各政府部門的預算、各國家基金的使用情況均在自查或被查中,被涉及和被查辦的官員不斷增多。右派反對派一直指責這一事件的實質是政府官員幫助執政的社會黨轉移資產,直到1998年新一屆右派政府上臺后,還把追查此事作為打擊前任的手段揪住不放。其實平心而論,托奇克獲得高額酬金但沒有憑權力獲得產權,與郎咸平講的那種腐敗性質不同,500萬美元作為個人貪污可謂大案,作為取酬過當只能說是個丑聞,而作為一個大黨、執政黨的資產就說不上是什么大數了。特別是如果考慮到變革前黨國一體,國庫即黨庫,黨可以任意調用國家資產而根本無須考慮什么“轉移資產”,則如今社會黨需要通過此種冒險的舞弊才能得到這筆錢,就已經是“惡之小者”了。而從另一個角度看,這種民主制度下左、右派相互盯著對方而輿論又高度關注的局面,無疑是對“權錢交易”的有效制約。
匈牙利國資拍賣中爭議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拍賣是向國際公開,而由于跨國資本出價一般較高,按“價高者得”的拍賣規則,最后的賣主大都是他們。這種“面向外資全賣光”的私有化方式引起了反對黨(當時是右派民族主義者)的抗議,輿論界也有“坦克(tank,指劇變前根據華沙條約駐匈的蘇軍)走了,班克(bank, 銀行,指外資)來了”的質疑。但是執政的社會黨政府認為:從國資變現價值最大化的目標而言,只有對國際開放的招標才能真正做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因為資本價格說到底取決于供求關系,即便是最公平公正公開的拍賣,想保證賣價也只能寄希望于投入競價的買方資本量的擴大。如果關起國門來拍賣,由于國內買方資本有限,國資賣價不可能高,這樣“國有資產流失”(當然匈牙利人不用這一術語,但國資賤賣他們還是要極力避免的)問題還是會發生。這種“民族主義”其實只有利于“民族資本家”而不利于匈牙利國民的公共利益。只有通過國際招標盡量擴大買方競爭的資本總量,國資賣價才能提高——而這意味著匈牙利人公共利益的提高。
而且,如果合公私而計之,則國際拍賣對于國民經濟之利更是明顯。因為關起國門拍賣,“楚人賣弓楚人買之”,無論賣價是賤還是貴,都無非是“楚人”內部的損益,對匈牙利國家而言不會有任何資本凈增。然而如果是外資購買,等于是資本流入匈牙利,對于資本稀缺的轉軌中的經濟而言這當然是很大的推動。
事實上,通過國際大拍賣,匈牙利的國資的確賣出了中東歐轉軌國家的最高價。據統計,在整個私有化過程中,匈牙利國家財政的私有化收入按人均計是俄羅斯的20多倍,與公認轉軌比較成功、私有化比較公平的波蘭相比,匈牙利的這個指標也高出4倍多。而匈牙利通過私有化過程吸收的外資之多更是明顯:在1997年前后它的外資進入量達到整個中東歐轉軌世界的一半左右,而匈牙利的人口只不過是轉軌世界的四十分之一。匈牙利經濟在1990年代下半期增長迅速,與這種態勢是有關的。
至于外資(確切地說是跨國資本)會不會對國家經濟安全構成某種威脅,有人認為這個問題如同問資本會不會對國家構成威脅一樣,是沒有絕對答案的。資本就是資本,無論外資內資,都既非天使亦非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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