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尼日利亞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1日 18:30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布2005國別貿易投資環境報告,以下為該報告尼日利亞部分。 一、雙邊貿易投資概況 據中國海關統計,2004年中國和尼日利亞的雙邊貿易總額為21.8億美元,同比增長17
2004年,經中國商務部批準或備案,中國在尼日利亞設立非金融類中資企業12家,中方協議投資額2824萬美元。 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04年,尼日利亞對中國投資項目20個,合同金額780萬美元,實際投資金額1583萬美元。 二、貿易投資管理體制概述 (一)貿易投資法律體系 尼日利亞正在制定與貿易救濟措施有關的法律法規。 尼日利亞投資法律主要有《1995年外匯控制與雜項規定法令第17號》,《1995年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第16號法令》(1998年第32號法令對其進行了修正)和《1999投資證券法令第45號》。 (二)貿易管理制度 1、關稅制度 尼日利亞進口關稅和消費稅依照《海關合作理事會稅則目錄》征收。根據不 同的貨物,征收特殊關稅或者從價稅,用奈拉作為應付稅款的法定貨幣。所有進口商品必須購買當地保險公司的保險。 尼日利亞進口關稅由海關征收,政府指定會計/審計事務所協助,經由指定商業銀行繳付至聯邦公庫。特殊貨物的稅率由聯邦財政部認定。 2、主要進出口管理制度 根據1996年4月1日生效的《尼日利亞進口指導原則》,出口到尼日利亞的所有商品必須獲得清潔結果報告和進口關稅報告。 出口商需向尼日利亞出口促進委員會注冊登記后,方可從事出口貿易活動。 (三)投資管理制度 非尼日利亞人可以投資并參與經營任何尼日利亞企業;任一有外資參與的企業在組建公司或注冊后,應到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進行注冊;外資企業可用任一可兌換外國貨幣購買任何尼日利亞企業的股份。外國投資者的投資收益可自由匯出。 為了促進有戰略意義的重大投資項目,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可與相關政府機構進行磋商,制定有關促進投資的特別激勵措施。《1995年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第16號法令》規定除非基于國家利益或公共目的需要,聯邦政府不能收購企業。如果收購,要按法律規定及時給予補償。 尼日利亞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包括:武器、彈藥、麻醉藥品、精神性藥品。 (四)貿易投資管理部門 尼日利亞商業部是尼日利亞主要貿易管理部門,負責對外貿易、國內和地區貿易管理,并制訂相關貿易政策以及管理商標、專利和反傾銷等事務。 尼日利亞投資管理部門為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它隸屬于總統府,負責制訂尼日利亞吸引外資的法律法規,協助外國公司與各部委的聯系和辦理有關的注冊手續。 三、貿易壁壘 (一)關稅及關稅管理措施 1、關稅水平 尼日利亞2004年的平均進口關稅稅率為30%左右,是發展中國家平均關稅稅率(11.3%)的2倍多。 2、關稅升級 尼日利亞采用關稅升級鼓勵本國工農業生產。對生產用基本原料和生產資料(包括生產設備)的進口實行低關稅,工業成品、食品、消費品和奢侈品的進口實行高關稅。大多數紡織原料,如生絲、羊毛、亞麻等的進口關稅稅率為15%左右,棉花為5%,棉線、棉紗等進口關稅為30%~40%,而紡織成品及服裝在55%~75%以上,原木關稅為15%,裝飾板、膠合板等則為30%左右,木制家具則高達100%。 西非經濟共同體關稅同盟將于2005年7月正式啟動,屆時尼日利亞將執行西非共同體新的關稅稅則。該稅則共分為4種稅率:必需品為零稅率,初級產品為5%,半成品為15%,制成品為20%。同時,出于保護本國產業目的,對制成品征收最多不超過30%的附加稅。中方對這一新稅制的實施及其對中尼貿易的影響表示關注。 此外,尼日利亞政府經常調整關稅,多變的政策和不均衡的關稅征收導致進口困難、花費昂貴,對貿易活動造成了嚴重的阻礙。 (二)進口限制 2004年1月,尼日利亞政府發布了最新“禁止進口商品名單”,包括紡織品、家具、新鮮水果、塑料原料、男式皮鞋、皮包、牛肉及制品、豬肉及制品、肥皂和清潔劑、組裝自行車、塑料花、鮮花、彎刀、斧頭、鎬頭、鐵鍬、鐵鏟、獨輪手推車、羊肉、羊羔、山羊肉、牙膏、鉛筆、圓珠筆、塑料制品、植物油、重晶石、膨潤土。新增的41種禁止進口商品基本為輕工制品,約占尼日利亞進口總額的7%,占中國對尼日利亞出口的20%。此禁令已對中尼兩國的貿易產生負面影響。中方就此禁令多次與尼日利亞有關部門進行磋商與交涉。中方希望尼日利亞有關部門盡快調整相關政策,使之符合WTO的規定。 此外,尼日利亞政府仍禁止進口下列產品:高粱、粟、小麥面粉、木薯、冰凍家禽、蔬菜油(散裝)、瓷土、石膏、蚊帳、蚊香、蠟染布、舊服裝、袋裝水泥、零售包裝的果汁、通心粉、餅干、糖果、巧克力、罐裝啤酒、瓶裝水和自生產日期之日起超過8年車齡的二手汽車。 (三)通關環節壁壘 尼日利亞港口通關環節依然是貿易的主要障礙,表現為清關手續冗長、停泊與裝卸費用高昂。尼日利亞政府目前實施裝運前檢驗和貨到目的港100%開箱查驗的雙重檢驗制度,造成港口貨物積壓,有的長達幾個月。目前通關時間最快的需要一周左右,普遍要用二三周的時間,遠遠沒有實現其所作出的通關時間最長不超過48小時的承諾。 尼日利亞政府曾宣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取消裝船前檢驗,實施目的港檢驗制度,但由于諸多原因一再推遲至今尚未實施。目前通關時除應繳納關稅外,進口商還須按關稅的7%繳納附加費,按FOB價1%繳納商檢費,CIF價0.5%繳納西非共同體貿易自由化計劃費。另外,進口糖除關稅外按CIF價格征收5%糖稅,進口汽車及部件按CIF價格征收2%國家汽車委員會稅。這些稅賦在一定程度上對正常貿易形成了阻礙,中方對此表示極大的關注。 (四)技術性貿易壁壘 尼日利亞國家食品藥物管理及控制局負責監督管理加工食品、飲料、醫療器械、醫藥和其他化學產品(包括原料)的技術標準事務。受管制產品,如加工食品、飲料、煙草、化妝品、醫藥產品和化學制品等的生產、進出口、銷售、推銷和廣告須在尼日利亞國家食品藥物管理及控制局注冊,但尼日利亞本國產品與進口產品注冊費用有較大差別,中方對這種違反WTO國民待遇原則的做法感到遺憾。 2003年11月,尼日利亞國家食品藥物管理及控制局發布通告稱,自2003年11月15日起,中國對尼出口藥品都需通過中國天津某有限公司的抽樣檢驗,開具合格證書,否則,進口藥品將被封存銷毀,且出口商五年內不得向尼日利亞出口。中方對此表示關注。 此外,在尼日利亞注冊藥品的某些條件極其嚴格,如進口新藥須有臨床實驗證明并須在原產國和至少兩個發達國家注冊。中方對設置這些條件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表示質疑。 (五)補貼 尼日利亞出口促進會是尼日利亞政府成立的負責鼓勵非石油產品出口的專門機構。目前尼日利亞出口促進會實施的一些鼓勵政策屬于補貼行為,較為典型的是出口擴大津貼。該政策規定,對年出口成品或半成品金額超過50萬奈拉的企業,只要證實收匯即可獲取相當于收匯金額20%的津貼用以擴大生產和出口,農產品出口則享受收匯金額5%的津貼。但由于執行過程中出現偏差,存在很多弄虛作假騙取補貼的問題,因此,目前該項鼓勵政策已暫停實行。中方對該補貼今后的執行情況及對中國企業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表示關注。 (六)政府采購 尼日利亞政府承諾對政府采購采取公開競標的運作方式,但決策階段的程序卻不透明。中方對中國企業在尼日利亞進行投標能否得到公正對待表示關注。 (七)出口限制措施 尼日利亞政府從2004年10月1日起對非石油產品出口實施裝運前檢驗,并且已委托科伯特國際服務有限公司作為檢驗代理。檢驗費用將按FOB價格的1%收取。這一措施給中國進口企業造成額外的負擔。 尼日利亞禁止出口以下產品:動物生皮,木板(不包括家具部件、鐵路枕木、地板和天花板、門、窗和貨盤)、生棕仁、生橡膠和橡膠凝塊。此外,尼日利亞是石油輸出國組織的成員國,原油生產和出口均有配額限制。 四、投資壁壘 尼日利亞電力、通訊、供水、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改善的速度緩慢,已成為經濟增長的瓶頸,使外國投資者經營成本增大。政策的隨意性和缺乏連貫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外國對尼日利亞投資的發展。(資料來源:商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