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2014)第12屆改革論壇于2014年11月2日在北京舉行。上圖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顧問宋曉梧。
宋曉梧稱,混合所有制不存在“一混就靈”,需要有多種的配套措施才能推進。例如,第一,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股本的進入和退出都要公平交易,不能像前一階段有的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的時候,一對一的談判,這樣的操作出現了大量的問題。第二,需要調整優化國資布局。第三,規范法人治理結構,推行市場選任機制,完善國資管理體制,優化國資監管方式,合理分配國資收益。“一般西方國家50%-60%的上交紅利,我們還是太低了”。第四,要完善一系列政策支持企業跨國經營。
以下為演講實錄:
宋曉梧:我講的題目是“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公有制和市場的銜接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允許更多的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其實,混合所有制在我們國家已經實際實行10多年了,民間資本投資的國有企業也取得了積極進展,中央企業和它們的一些子企業引入非公資本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已經占到總企業戶數的50%多。這些混合制所有制企業的績效要明顯高于國家完全控股企業的績效,這個有大量的研究資料,時間原因就不展開了。但是當前關于混合所有制的爭論還是非常激烈的。
上網看看,確實爭論很激烈,像關于河北最近發布的混合所有制方案,網上有很多的批判文章,也不光是網上有,公開出版的雜志也有批判文章。對這些問題,我想談三個方面的看法。
第一,混合所有制的理論依據。現在很多學者認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的理論依據是科斯的產權理論和諾斯的理論,這兩個都是新制度經濟學的代表人物,科斯活到100多歲,前兩年去世了,在中國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反對的一方認為,這是以新自由主義在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而且是在搞新的一輪私有化。
我認為科斯和諾斯的產權理論和新制度經濟學理論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混合所有制是有借鑒意義的,我們不能閉關鎖國,對于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還是要學習,還是要借鑒的。但是,馬克思關于商品兩重性質的分析,我認為則更早地揭示了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企業可以出現混合所有制的組織形式。
馬克思曾經指出,商品作為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的雙重存在自身的所有權可以分離,商品的這一內在特性為他自身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發生分離,并為不同的所有者所擁有,不同的所有者可以相互作用,相互滲透,從而產生了紛紜復雜的企業組織形式,開辟了道路。
在工業化的初期,一個企業,資本家又是所有者,又是經營者,是合于一身的。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協作和分工的發展,不僅改革初期說的,改革國有企業要實行兩權分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不僅發生了兩權分離,所有權自身也發生了分離,這是馬克思所說的資本家分為貨幣資本家和產業資本家,所有權分為自有資本的所有權和借入資本的所有權。貨幣資本家是生產資料的法律所有者,產業資本家是生產資料的職能所有者或者叫經濟上的資本所有者,這都是資本論里的原話。發生這種分離的原因,就在于資本作為特殊商品,其價值形態可以為貨幣資本家所擁有,其實物形態可以為產業資本家所擁有。
在兩權分離和兩種所有權分離共同存在的情況下,資本有一個特殊運動的形態,我這上面畫了一個非常簡要的圖,就是貨幣資本家把錢給了產業資本家,產業資本家經過生產,產業資本家得到增值,同時要給貨幣資本家回報利息。當兩種所有權和兩權分離在一個企業并行的時候,實際這個企業是三個層次,一是資本的價值形態所有者,他是貨幣資本家或者股東,一個是資本實物形態所有者,是產業資本家和法人企業。再一個是資本的現實運動指揮者,就是經理或者董事長。這樣的一種分離,是為混合所有制的發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論基礎。我們可以想,既然私人資本通過法律所有權和職能所有權的分離創造了新的企業產權關系,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復雜的資本運動的形態,包括股份制在內,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完全可以設想國有生產資料通過混合所有制、職能所有權的分離,來明確國家和企業的產權關系,并在這個基礎上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多種運動形態。我覺得要強調的一點,就是兩權分離,就是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實際發生在企業內部,而兩種所有權分離是發生在企業外部。所以,我們一開始提出國有企業用兩權分離指導的時候,國家作為所有者和企業作為經營者,這二者的關系在一個企業的內部如何處置,理論上是有缺陷的。
如果實行了這種三權分離,那么混合所有制就有了它的發展前提。我們可以看到,無論生產資料的價值形態和實物形態分了以后,他們各自如何獨立運作和相互組合,金融可以獨立運作,實物資本也可以獨立運作,但是兩者可以相互組合、相互作用。從國家的角度來說,是價值形態的集聚和實物形態的離散,國家主要管資本,實際這個詞不太準確,國家以后管資本,不管企業,按說企業怎么就不是資本,實物形態的資本也是資本,能增值的就是資本,按照馬克思的說法,但是現在約定俗成,好像企業本身不是資本了。
要從國家角度來說,是價值形態資本的集聚和實物形態資本的離散,并能保持總體價值增值。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就是實物形態的集聚和價值形態的離散,作為一個企業,可以有國家的投資,也可以有私人的價值投資,也可以有外國人投資,就是賺錢以后要給不同的股東分紅。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混合所有制就有了它的運行的企業產權結構的基礎。至于說到國家把資本投到企業以后,企業內部還要搞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這對國有資本來說并不是最重要的,國有資本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資本能不能保值增值,這也成為國有資產市場風險和國有資本的利潤沖動,這都是完全符合市場運行規律。
后來在這個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股份制,馬克思在資本論里也有論述,說股份制是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的一個揚棄,單一的個人資本變成社會的資本。可能有些同志說,中央提出混合所有制了,有些學者愿意從馬克思這些傳統的東西里面找一些理論來論證他的正確,我剛才說的不是中央提出混合所有制提出這樣的說法,這是我在1986年分析兩權分離理論缺陷的時候提出來的,包括當時國家應該管資本,在這個基礎上可以形成混合所有制,另外國家的資本也不要政府直接來管,應該通過投資公司或者運營公司來管理,這是1986年和1989年提出的。我現在覺得,這樣一個理論來解釋混合所有制,要比在現代這種情況下爭論意識形態很激烈的情況下,用科斯、諾斯的理論可能更容易被人接受一些。
發展混合所有制在我們當前的社會經濟條件下究竟有什么作用?有人說把發展混合所有制的作用說的非常大,促進這個、促進那個,說的非常大。也有人把發展混合所有制危害性描寫的很突出,我認為,混合所有制的本身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產權組織方式,可以讓不同性質的這種價值形態的資本可以融合在一個具體的企業中加以運行。它自身并沒有說要去吞噬私人企業、吞噬私人資本,也沒有說把國有股權全都讓私人股權吞噬。如果讓市場的公平交易來說,不存在這些問題。
針對我們國家國有企業改革的實際情況,我覺得至少有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有利于實行政企分開。國有企業改革30年取得的成績不小,但是政企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總是切不斷,關鍵在于國有資本的價值形態所有權、實物形態所有權以及經營管理權始終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和合理的分開,包括國資委[微博]在這三權之中究竟什么定位。發展混合所有制必須將資本的價值形態所有權與實物形態所有權相互分離,在此基礎上由私人、集體、外資資本,使原有投資主體多元化,構筑不同利益集體的協商機制,這對政府一家獨大,從產權的結構上是一個很大的制約。這為政企分開提供一個產權制度平臺。大概在30年前我在研究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認為它的作用就是有利于政企分開。當然政企分開不是混合所有制自己就可以達到的,只不過為政企分開在企業內部構建的一個產權結構的平臺,政企分開另一個方面是政府自身的改革,那是混合所有制解決不了的,但是它可以促進這個改革。
再有,發展混合所有制對激活國有資本有很大的好處。利用混合所有制這樣一種企業產權形式,可以更靈活地運作國有資本。在需要國有控股的行業和企業,國有資本可以通過擴股增資放大自己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在需要退出和減少國有資本的行業和企業,可以通過市場的公平交易退出。就某個行業、某個企業來看,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影響力可能減弱了,但從全社會的國有資本運行來看,卻可以把那些某些行業、某些企業中堅持和退出的國有資本用到更加恰當的領域,從而增強整體的國有資本的控制力和影響力。
我覺得從這個角度來看,混合所有制是為公有制與市場經濟的有機結合起到了一個焊接的作用。
混合所有制還有利于企業“走出去”,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到海外去,不管去并購企業也好,還是買人家的資源也好,還是和人家合作也好,要比單一的國有制、比百分之百國有控股企業方便得多。
有一個例子,就是白銀公司,白銀公司是白銀市破產企業,我曾經到這個企業看過,破破爛爛,慘不忍睹,回來還寫了報告,送給中央領導。8年之后再去,就是通過股份制改造和實行混合所有制,現在竟然做到了吞并了南非的第一黃金公司,又投資了世界第八大黃金公司,在哈薩克斯坦、南非、剛果(金)、秘魯都建立了原料和產品粗加工基地,形成了全球的全產業鏈的投資合作,這8年來,有這么大變化,我沒有想到。跟他們交談,他們說如果沒有股份制改造和沒有混合所有制發展,寸步難行。經理跟我們說,我們現在還是國家股和地方股為主,如果更多引進海外股份和民營企業,可以對我們企業去行政化和抵制政府的行政干預更有力。比如政府提出保下限,保多少,說今年我們下限增多少,你這么大企業要做貢獻,必須生產,這還是政府在指揮,如果真的股權結構更合理,政府不能這樣來行政干預他們的發展了。
發展混合所有制吸收分類實施,我比較早的提出來,有些企業可以實行國家參股,有些企業可以實行國家控股,有些相對控股,有些國家可以逐步退出。最基本的原則是競爭和非競爭。現在的劃分各種各樣劃分,有的劃分成公益類、戰略類、競爭類,有的劃分為保障類、戰略類、競爭類,還有的劃分成國家民族品牌類,各種劃分都有。一個主要問題,就是現在對于競爭行業國有股實行混合所有制要不要退出,這是現在爭論最大的,我恰恰堅持認為,一定要堅持這個競爭與非競爭的劃分,不要回避這個競爭和非競爭的劃分。在競爭性領域,既然民營企業可以發揮很好的作用,國有企業、國有股應該逐步的退出,可以參股,讓他經營,參股,他經營的好還可以拿回報,可以補充到其他民生建設、其他戰略和公益去,但是不要控股,一控股行政干預就容易產生,再說民營企業也可以發揮很好的作用,何必去參與這些事情呢?這是當前的一個爭論。
第二,混合所有制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產權組織方式。現在大多數的學者都認為,公與公混,私與私混不是混合所有制,所以說股份制不一定是混合所有制,如果“私私”的股和“公公”的股,都不是混合所有制,只有“公”和“私”合在一起,才是混合所有制。盡管這兩種相混也改變了過去企業單一資本家所有和單一國有所有的企業組織形式,也是有變化的。如果說“私私”相混不算混合所有制,那么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有混合所有制嗎?你說這是市場經濟重要產權組織方式,我們收集了一些資料,可以說,發達市場經濟國家是有混合所有制的,而且是重要的企業產權組織形式。比如社會資本與私人資本的混合。
我在搞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時候,去美國調研,大概上個世紀90年代,十多年前的事了。我注意到,美國按照401k這一條款建立的養老基金,它委托投資公司,投資到企業里面去,改變了企業的股權結構。養老基金是眾多的職工養老基金結合起來的,說是個人的,很難說,規模要比我們那個集體所有制規模大得多,一個村上千人也是集體所有制,他們也要委托經營,你承認集體所有制規模多大,也沒有美國的養老基金規模大。所以,究竟怎么定義,我當時思想里有一些,感到這個問題值得關注。
后來,我看到美國管理大師德魯克在1976年出了一本書《看不見的革命》,題目很刺激人,叫《養老金社會主義是如何來到美國的》。按他的計算,當年美國的補充養老基金已經控制了全美公司35%的股權,超過了相對控股的比例。于是,德魯克根據他的回歸分析的預測,他說到1985年美國養老基金控股的比例將達到70%。這本書里斷言,如果說,按照馬克思的定義,社會主義就是生產資料工人所有制,那么美國就是第一個真正的社會主義國家。后來,美國的養老基金的增長放慢了比例,而且在金融危機以后受到了重創,但是其他金融也受到了重創,所以比例關系并沒有太大的變化。我現在看到的資料到2005年,美國養老基金總資產高達14.5萬億美元,超過了美國12.5萬億美元的GDP,持有美國40.7%的股權,不是美國所有資本的比重,而是股權的比重,極大地改變了公司資本所有制股權結構,使公司的股權社會化、多元化了,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這就可以說是混合所有制。
也有人不贊成,在跟人探討的時候,人家說你說那個就是聯合起來的私人資本。我說,你說我們農村和城市集體是不是聯合起來私人資本?這個就很復雜了,可以進一步討論。我說,好,就算是聯合起來的私人資本,不算是混合所有。那么,究竟在西方國家有沒有國有資本和私人資本混合經營呢?這也不少。有的時候討論,包括一些官員和理論家說,美國沒有國有企業,這也有一些武斷,其實發達國家也有國有企業,多數在通訊、能源、鐵路、航空、機場、公共交通、郵政服務、軍事工業、健康管理等等行業和領域,一般分為國有全資公司和國家部分所有公司。根據美國國家公共管理研究院對國有企業的定義,就把美國國有企業定義為三類:一是完全政府所有企業。二是政府部分所有企業。三是部分贊助企業。我對第一類和第二類在美國去訪問的時候,都還比較了解,就是第三類叫政府贊助企業,我還不是太清楚,但是根據這個公共管理研究院的文獻,說這類企業雖然完全是私人投資、私人占股,但是由于是政府特許的,而服從于聯邦政府監督管理的,這也叫國有企業,這是美國的劃分。
在歐洲,我想舉一個法國和挪威的例子,根據法國國家統計經濟研究中心2012年網上公布的統計數據,法國國有企業總數現在是1143家,其中絕大部分是參股企業,國家獨資或者控股的為極少數。法國曾經在二戰后期國有比重曾經達到70%多,當時有7000多家國有企業。現在來看,國有企業大多數是參股或者控股,有的是控股,控股企業有法國電力公司占84.4%。這些國有企業上交國家的股息率,從2012年的公報看,近三年超過50%,這個數字值得我們關注,因為我們現在國有企業定的上交紅利到2020年才到30%。另外,像挪威的北海石油公司,在上世紀90年代我去訪問的時候,按照法律規定,由國家石油能源部百分之百控股,后來法律修改可向社會轉讓40%的股份,目前的情況是,挪威國家仍然控制了66.7%的股份,出讓了33.3%。這些情況看來,混合所有制確實是現代市場經濟中的一種重要的企業產權組織形式,是我們堅持市場化導向改革可以也應當借鑒的。
最后,不存在“一混就靈”的情況,好像中央一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各個問題都解決了,恰恰是混合所有制需要有多種的配套措施才能推進。我這里提了一些,由于時間原因,就僅念一個題目:比如需要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股本的進入和退出都要公平交易,不能像前一階段有的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的時候,一對一的談判,我的企業賣給你多少錢,這樣的操作出現了大量的問題。還需要調整優化國資布局。這是一個分類的問題了。規范法人治理結構,推行市場選任機制,完善國資管理體制,優化國資監管方式,合理分配國資收益。這是剛才講的,就是一般西方國家50%-60%的上交紅利,我們還是太低了。另外,要完善一系列政策支持企業跨國經營。由于時間原因,很多問題不能展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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