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由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2014浦江創新論壇10月25日在上海開幕?萍疾空叻ㄒ幩靖彼鹃L林新出席會議并發言。
下為發言實錄:
林新:謝謝王院長幽默風格的介紹,王院長的調侃也代表了我的心聲,作為從事政策法規的工作人員,我對今天政策論壇有這么當嘉賓參與,對我們的政策工作給予支持表示感謝,在我們政策制定過程中,在座很多同事和朋友給我們貢獻了很多智慧,這次論壇的主題定位在激發市場創新的活力,這個主題代表了反映了我們論壇的承辦單位,對于當前科技創新政策特點和趨勢的敏感的把握,根據論壇的要求,我也把科技創新政策中與激發市場活力有關的內容給大家作了梳理,也作個匯報。
我從幾個方面匯報激發市場活力的引導性政策,作為科技創新政策,特別是科技工作本身和其他領域,其他社會領域、經濟領域有很多不同的特點,特別是科技既兼具了市場失靈很大一塊工作,也有市場發揮作用的一部分,所以怎么處理好政府和市場在推動科技工作中的關系?一直是我們科技政策制定工作者的思考問題,所以我從科技政策發展的不同階段中市場在其中的份量和作用,從現在我們已有的創新政策中市場機制為重點的政策內容,還有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和下一步的考慮,向大家作報告。在中國大家做科技政策的人都知道,我們在政策的重點和發展階段上,通常是以全國的科技創新大會,以我們中央對于科技事業發展的標志性關鍵性的文件為階段來劃分,在不同的階段國家對于創新的政策的具體目標和政策的側重點不同,相應的政府引導的作用和市場在其中所包含的份量也有所不同,1978年科技改革開放初期,我們科技工作在政策的重點上是恢復文革時期所破壞的制度和隊伍,所以政策的重點是確立知識分子的政治和社會地位,恢復科研機構的建設。1985年-1994年我們把方針作為我們這個階段的特點,就是明確了科技體制改革方針是科技面向經濟建設,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應當依靠科學技術,這個階段的政策已經把面向科技和經濟結合作為一個政策的著力點,所以具體的政策內容上,比如說科研機構通過簡撥事業費激勵科科研機構到市場,建立科研市場對科技人員從事的科技活動予以獎勵,這個階段在全國各地也開始建立高新區,在一個改革開放的框架下來推動科技發展。
第三個階段是1995年全國科技大會提出了科教興國戰略,要求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的軌道上,重點是對政府的科研機構進行分類改革,同時對科教興國,特別是科技對于經濟社會的支撐發展上第一次出現了產業政策,就是軟件和集成電路政策,在我們過去計劃經濟下,我們政府的資金都全部用于政府所屬的科研事業單位,高校,現在把政策開始轉向市場,所以設立了首個對于企業進行支持的政府財政資金,就是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到了2006年國家發布了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這也是我們到目前為止制度建設的政策制定的基礎框架,中長期規劃配套政策里面,其中三分之二的政策都是面向企業,所以這個階段的政策突出了企業為主體,特別是在國家創新體系的框架里明確提出,建立企業為主體技術創新體系,而且作為國家創新體系的一個突破口。
王院長也談到十八大確立了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在2012年全國科技創新大會上就已經明確提出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特別是中央發布的科技體制改革的文件,一個核心就是要確立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明確提出了企業應當成為決策、投入、活動和轉化的主體,十八大明確地確立了創新驅動發展在國家發展中的戰略,要求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去年中央的三中全會全面改革的決定更是把市場作為改革主要方向和核心,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從三中全會描述我們看出中央在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決心,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政府要更好的發揮引導作用,三中全會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幾段描述,其中提到了幾個機制,這幾個機制都包含了市場引導、市場決定性作用的思想,包括要建立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導向作用,所以在資源配置上對市場的作用已經明確提出來要發揮導向作用,在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也提出了要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在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上明確提出,要建立由市場決定技術項目和經費分配,評價成果的機制,而且明確提出要發展技術市場,健全技術轉移機制,要促進科技成果的資本化、產業化。
三中全會關于科技體制改革的一系列規定,特別是幾個機制的要求,已經明確把我們科技創新目前的政策在市場機制上,確定了一些遵循的原則。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在推動科技發展中的關系?一直是我們在制定政策中思考的重點,對于確立和甄別政府和市場在其中的作用,既要考慮在創新中不同主體特點,也要考慮創新的不同階段發展的特點,所以對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指導產業發展,市場在其中的作用是逐步遞增,對于院所企業政府要根據他們在創新中的功能、任務和創新活動的規律來給予相應的支持,對于院所大學主要承擔基礎研究,工藝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這部分研究更多的是提供公共性的知識和服務,是市場失靈部分,這部分政府給予穩定支持規范和引導。對于企業在市場上為了做產品開發,所以他要提高創新能力,要創新商業的模式,政府對他的支持更多是競爭性項目支持、稅收的激勵、金融和創投的社會資金支持以及政府在產業應用方面的示范和政府采購的引導。
基于這些考慮,目前我們形成的政策框架里面,對于企業是重點側重用于稅收政策市場調節的杠桿,在對企業的激勵政策方面,目前最受歡迎的也是適應面最廣的政策,就是企業研發費用加進扣除政策,這項政策把企業用于研發投入按150%的比例在稅前抵扣,在研發費用扣除的費用上和創新和研究開發有關,產品設計、工藝設計,研發儀器設備以及研究人員的工資等等,都全部可以納入,去年在總結中關村政策的經驗基礎上,這些研發費用的范圍和口徑已經又進一步擴大,比如說把醫藥這些特殊行業的實驗費都已經納入到抵扣的范圍,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重點是針對國家重點支持發展的產業,對于這一類的企業在研發的能力、研發的投入、研發的產品技術領域等方面,符合條件情況下采取稅收優惠,在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作為國內重點扶持的產業,在政策上要給予更優厚,比如增值稅費退等等更低的優惠,前一段時間審議通過了對企業加速折舊的政策支持,在06年中長期規劃制定時候,我們的政策對30萬以下全部計入,30萬以上加速折舊,最新國務院最新政策把這個數字又提高到100萬。對于企業用于研發的科研用品,國家也采取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減免,對于企業成立的技術中心和工程中心等等在儀器設備方面給予稅收支持,對于科技型企業在人員培訓方面投入很大,所以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一直是重點,從國家規定2.5%,已經提高到8%,這項政策將來有望在全國推廣。
除了稅收杠桿的市場機制性的支持之外,對于財政也從公共服務和計劃引導方面予以支持,科技計劃里面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專門支持企業創新的一項財政項目,為了調動企業等這些項目承擔單位在市場上保護知識產權、應用知識產權的積極性,我們從2002年開始在國家科技計劃中,對于知識產權放權讓利,是真正把企業等項目承擔單位的保護知識產權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所以07年這項規定已經寫入科技進步法,明確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計劃項目成果的知識產權,授予項目承擔單位國家只保留在重大利益的情況下,在社會推廣的權利。對于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的支持也是國際上的一個慣例,對于初創企業國家是通過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建設予以支持,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們中國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這兩個數字在國際上都是排在第一位,所以對很多小企業建設和成長起到了關鍵作用,政府的科技資源在目前中國我們還是有很大的投入和積累,如何把政府的科技資源釋放出去?這也是我們對于企業支持的很重要的角度,所以在科技政策中確立了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要求,包括科學儀器和設施,包括科技數據、論文、也包括了自然科技資源的標本等等,都要求向企業開放。也在上周國務院常務會和國家科改領導小組,專門通過了關于科研設施開放的改革方案,下一步中央和地方的財政投入的重大可以基礎設施和儀器設備,要通過網絡向全社會開放,而且也了解到在這一點上上海市也走在了前面,上海市專門就科研儀器發布了政府條例,明確了儀器單位的開放義務,同時對儀器運行補貼給予了明確規定。
在不同的創新主體之間,在院校和企業之間,在科技和經濟和產業界之間,知識的流動和技術轉移也是我們發揮市場機制的重要方面,在技術轉移方面,國家是通過稅收優惠予以支持,特別是對技術開發、科技轉讓采取營業稅免除的政策,對技術轉讓所得實行所得稅的減免,包括500萬以下是全部免稅,500萬以上采取減半增收,在中國雖然說企業已經逐步地在創新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我們的企業科技人員數、研究開發的支持數都已經達到73%,但是我們企業的科技力量還很弱,很多技術都依賴于院校和研究所的供給,而且很多技術也受制于國外,所以為了支持企業的鼓勵大學科研機構,支持企業的技術創新,所以如何釋放科研機構和大學的成果轉化的活力,針對目前我們制度和體制中對大學科研機構的制約因素,包括大學和科研機構作為事業單位的資產是按照統一的資產管理制度執行,就是對外的轉讓、對外的投資都要經過審批,投資的價格需要經過法定機構的評估和政府的備案等等,針對這些問題現在我們已經在中關村和其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啟動了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試點,過去投資和轉讓需要主管部門或者是財政部門審批,現在在試點中已經明確的把大學科研機構的處置權完全是放權給事業單位,過去對外轉讓和投資股份轉讓的收益需要上繳財政,現在把收益權全部留給了學校。試點的期限到明年的年底,目前在修訂科技成果轉化法的過程中,我們已經把這個政策原則各個部門已經達成一致,寫進了法律草案,所以我們有望在試點結束的時候,在明年轉化法修訂通過人大之后這項政策全部執行,我們期待大學科研機構在這個政策激勵下,真正在市場上發揮更大的作用。
對于大學和科研機構獎勵激勵還有一條有實質性內容政策,就是對科技人員和科技成果轉化人員獎勵,雖然在1996年科技成果轉化法中已經有了明確規定,就是對外轉讓要提取至少20%的比例獎勵科技人員和成果轉化人員,如果自行實施在3-5年內提取5%的利潤獎勵科技人員,但是法律規定了在真正執行中效果并不好,其中有一個原因也是因為大學的對外投資要經過主管部門和財政審批,相應的對股權獎勵的內容也要審批,目前在轉化法的修訂中,我們一方面總結和肯定1996年以來轉化法20%的規定,同時也根據現在市場發展的活躍程度,把更多的自主權交給市場主體,交給大學科研機構和企業,所以這次轉化法修訂中對于獎勵規定,我們明確提出原有的最低比例還是20%和5%,但是單位和個人之間約定優先,我們在座地方來在這方面比我們有更高突破,比如南京、武漢已經把獎勵比例提高到至少50%、70%、最高達到99%,但是比例的具體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把法定的20%義務的落實,而且在獎勵個人同時也要保護大學科研機構積極性,所以在科技成果獎勵問題上,既有大學的貢獻,也有研究團隊的貢獻,同時也有技術轉移機構以及單位的支撐服務綜合的貢獻,所以在具體的實施中,各個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點進行落實。包括有些關鍵或者不同的領域,農業領域,最近國務院發布的關于種業創新的意見里面也明確提出,對種業的科研機構要確立利益分享的機制,所以不同的領域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確立自己的獎勵具體政策。
在科技創新方面,特別是在成果轉化方面,大家公認的一個關鍵任務或者是關鍵的措施,就是資金投入,我們在做科技成果轉化法修訂過程中,對制約科技轉化的問題曾經做過問卷調查,其中涉及的問題影響因素里面排在第一位對成果轉化制約因素是資金的約束,不是大家通常所說大學科研機構成果不成熟,難以直接到企業應用,大學和科研機構在創新功能定位就是提供知識和技術、方案,萬部長曾經給我們舉過例子,就是同濟大學的汽車中心,上海在做AC地鐵的新建完全在沒有任何技術和產業的經驗的基礎上前提下,建立這個項目的時候,設計技術是靠同濟大學汽車研究中心來提供方案,但是他不參與后續研究生產,生產和后續的應用由用戶的和地鐵運營公司來共同參與合理分工,所以對成果轉化方面,我們要甄別不同的環節,針對不同的問題制定相應的政策,資金的問題不講了,因為后面由趙教授做具體介紹。
從06年中長期規劃60條配套政策到現在,我們的科技政策在市場機制上越來越突出,在實施過程也有問題,目前面臨比較多的問題在企業創新問題,特別是科技創新發展階段,企業活躍程度,企業對技術應用積極性因素很多,因為企業本身是逐力,所以他對周圍環境有判斷,到底是做科技還是做傳統產業、做引進還是做自我創新?都會在利益上作判斷,所以對企業的創新外部環境是我們目前重點要解決的問題,對大學科研機構因為是政府架構內的機構,所以在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后,如何在分類改革事業單位框架下,還要保留大學科研機構的積極性,包括處置收益權,到底在一類機構里面可不可以實施?這都是我們面臨的問題,目前我們有觀點和立場,因為所一類生產機構不能生產運營,但是轉化和入股并不是把生產經營作為義務,在科技資源配置效率問題上,目前大家關注到上周發布的信息,就是對中央的科技計劃專項資金進行整合,改進管理的方式,下一步在整合和管理方面也會更多發揮專業機構,發揮市場的作用。針對這些問題目前正在開展的工作,包括做好創新驅動發展的頂層設計,在下一步的政策設計上要更多促進科技政策與經濟政策、產業政策的銜接,要更多的鼓勵產學研合作,特別是產學研合作中利益分享機制,是影響產學研合作的制度和法律基礎,在公共資源管理上已經按照向市場開放的思路,啟動了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和科技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目前已經上線試運行科技信息、報告信息已經有3萬多份,今天我們會場有很多外國嘉賓,所以本身國際科技合作就是一個市場引導的合作,所以下一步在國際合作方面,我們也會在共同的國際規則和不同各自的法律框架下,促進合作在法律政策方面的順暢進行。
我的匯報就這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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