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會議講座 > 2010(第3屆)跨國公司高層論壇 > 正文
1、候選企業推薦。
通過主辦、支持及合作單位推薦;年會“社會責任優秀企業推選委員會”推薦及 “2011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編制課題組研究、篩選及圈定,從5000家目標企業中產生“2011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0家候選企業。
時間:2011年2月1日至4月1日。
2、《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問卷》發放并回收。
“2011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0家候選企業確定后,編制課題組將逐個發放調查問卷并回收。
時間:4月2日至4月30日。
3、入圍企業產生。
課題組根據企業反饋的調查問卷和組委會掌握的入庫企業資料,認真研究、分析、比對,從1000家候選企業中確定360家入圍企業。
時間:5月1日至5月8日。
4、100強榜單形成。
年會評審委員會專家參考“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專家評價體系”,根據入圍企業有關數據和材料,對360家入圍企業打分,最終形成“2011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榜單,獲獎企業由此產生。
在這個榜單中,分別居于內資前15位、外資前15位的公司將獲得“2011企業社會責任特別大獎”,其他公司獲得“2011社會責任優秀企業”。
同時,論壇專家委員會從100個優秀候選案例中,投票產生“201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優秀案例”(30例);從30個缺失候選案例中,投票產生“2011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案例”(10例)。
時間:5月9日、10日。
5、獲獎企業邀請參會。
時間:5月11日至5月31日。
6、優秀企業和案例宣傳推廣。
對于“2010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獲獎企業和優秀案例在國家有關行政機關、國內外CSR專業機構和相關媒體進行宣傳推廣,以弘揚典型,激勵后進,引導、促進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時間:6月1日至6月30日。
獎項設置
(一)、綜合獎:
1、“2011企業社會責任特別大獎”。
共表彰30家。其中內資企業(含國有、民營及混合所有制)15家;外資企業15家。
獲獎企業必須在“2011(第三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100強榜單中排名靠前。
2、“2011社會責任優秀企業”。
共表彰70家,100強榜單中的其他企業獲得。
以上參選企業要求:
(1)、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包括國有企業、外資企業、民營企業及混合所有制企業,連續經營滿3年(含)以上;(2)、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有明確的工作部署和持續實踐,并有可考察和評估的行為與效果;(3)、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企業、有確實的社會責任過錯的企業、存在商業賄賂的企業、被政府、監管部門、行業協會查處或通報的有違法行為的企業沒有參選資格。
(二)、單項獎:
1、中國社會責任環保獎(低碳經濟、節能減排、環境保護方面表現卓越),2家;
2、中國社會責任雇主獎(保護員工合法權益,積極為員工提供發展空間、注重維護和諧勞動關系),2家;
3、中國社會責任科技獎(注重研發及投入,創新發展模式,積極推動生產生活方式變革和社會進步),2家;
4、中國社會責任公益獎(積極開展社會責任公益項目,在扶危濟困、慈善捐贈方面投入較大),2家;
5、中國社會責任傳播獎(在公司廣告中體現有社會責任,或者投入資金制作過公益廣告,注重社會責任和公益活動的宣傳,感染和影響更多的社會因子投入社會責任和公益活動),2家;
6、中國社會責任消費者獎(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管理、完善售后服務,真正視消費者為上帝),2家;
7、中國社會責任供應鏈獎(在供應鏈伙伴中倡導健康的商業道德價值,發揮輻射作用,帶動他們履行社會責任),2家。
(三)、個人獎
1、中國履行社會責任優秀企業家,10位。授予獲得“2011企業社會責任特別大獎”或者“2011社會責任優秀企業”的公司董事長或總裁。獲獎企業家重視社會責任工作,有生動事跡或特色案例。
2、中國CSR優秀工作者,10位。授予分管CSR工作的副總裁、總監或CSR經理,獲獎者在社會責任工作上成績突出。
(四)、案例評選:
1、“2011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優秀案例”(30例)。
案例發生時間: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
2、“2011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案例”(10例)。
案例發生時間: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