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訊 2008年12月6日,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舉辦“第六屆中國改革論壇”紀念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新浪財經獨家直播本次盛會。下面為國務院農村經濟發展研究部研究員劉守英在會上的發言實錄。
劉守英:剛才張曉山教授盡管沒有對整個30年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作歷史性回顧,但他講了幾個最關鍵的問題,第一點是現在農村的基本政策是在采取以工補農的政策,通過價格和其他各種補貼來解決務農收益的問題,他提了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如果我們解決在城市化過程中土地資本化里,農民的分業可能遠遠大于,尤其是2000年以后,在這種政策上給農民的實惠。第二個問題,我們一直講土地制度,他講到農村土地制度和農轉非制度是兩張皮的,農村土地制度的一個核心問題是中央政策在土地政策上是在強化物權,但是面臨的最大障礙是對集體所有權的行使的問題。第三個問題著重講了,現在所有的人,包括基層政府最關心的一個問題就是關于土地流轉經營問題,這確實是關系到整個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問題。
就這幾個問題展開來看,在整個30年的土地制度設計上,尤其是這十多年來,我們現在面臨一個很大的瓶頸,最關鍵的瓶頸是:一,土地產權的保護。這些年從法律上來講、從土地政策來講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但好象效果不是很明顯,核心的一個問題是我們在土地產權制度的保護上一直面臨著很大的政策取舍問題,我們是在強化土地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但是我們又把它限在農地農用的范圍之內。但第二個問題是,整個小農的土地產權保護結果是讓農民有地種,每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每個成員都有地種,保證耕者有其田。對大農進入小農這一塊,擔心集體經濟組織和公司的進入侵犯小農的利益,在整個產權制度的設計上重使用權的保護,對于流轉權的保護一直很謹慎。這樣導致了一個沒有轉讓權的產權,這是個殘缺的產權。導致的結果是保證了小農有田種,小農在外打工不順,回來以后還可以獲得一塊土地,有可以生存的權利。這就就導致了大家對土地制度不滿意的核心問題,土地制度設計的結果使小塊土地越來越淪為它的保障功能,對于它作為財產權的啟動,實際上一直持很謹慎的態度。這樣導致了一個結果,看起來是讓小農有田種,但這樣一種制度設計的結果現在來看有這樣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無法應對大規模的勞動力流動,90年代末中國整合人口流動的模式與以前完全不一樣,以前是就地整合,90年代以后,中國走向以出口為導向,最后轉向以珠三角、長三角為主的工業化模式,形成了1億多勞動力每年在大流動中尋找非農收入。但土地制度的流動性是很低的,我們有大量的制度設計是允許流動的,但事實上土地的流動比例是很低的,這可能和我們的產權制度設計有一定關系,它無法應對這種大規模的人口流動。
我們對農民土地的產權設計會增加其安全保障功能,但對于土地財產功能的保護,會導致農民土地的財產權無法參與城市化進程。主要表現在在城市近郊和大農區要參與城市化進程,就必須被征用。比如高碑店,就是從90年代末開始大規模城市化,90多公頃的土地在短短十年內通過大型重點工程、通過國有企業、房地產開發,全部變成非本地人使用的土地,變成國有,也就是城市化。而結果是所有這個鄉的8000多人全部淪為什么都沒有,他原來自己還搞一些產業,還有農業、有非農產業,他自己還在靠那塊地自己做產業,每年還可以掙1萬多塊錢。但非本村的城市化導致的結果是他們自己的產業無法進行,導致這個鄉成為北京第一大上訪鄉。這就是導致的結果,看上去是保護了農民的種地權,但對于整個城市化過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分享,這是排除在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