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品牌節前組委會在歡迎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簽約時發布不少于50篇的媒體報道。
3、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獲得2008年9月-2008年12月100家媒體價值300萬元的新聞報道
和廣告投放。總體包括:新華社、CCTV、北京衛視、湖南衛視、《人民日報》、《光明日報》、
《香港文匯報》、《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企業家》、分眾傳媒、航美傳媒、新浪網、新華網、人民網、千龍網、慧聰網等300家全國及地方電視、報紙、雜志、網絡、戶
外媒體、公交車廣告、機場廣告。詳細媒體清單見附件。具體發布媒體以最終協議為準。
4、在品牌節大會指定網站-品牌中國網 首頁顯著位置為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制作專題進行圖文報道,報道周期持續3個月;
5、在品牌節大會指定報紙-《品牌中國周刊》刊登1版廣告;
6、在品牌節大會指定書籍-《品牌之火——第二屆中國品牌節》一書中進行報道。
二、現場宣傳回報(100萬元)
7、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主要領導擔任第二屆中國品牌節組委會主席團成員、品牌中國企業理事會理事;
8、在品牌節開幕式和品牌節電視頒獎晚會現場主持人單獨鳴謝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至少3次;
9、在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上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領導參與圓桌高峰對話;
10、在品牌節開幕式上國家領導人和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領導集體合影;
11、在品牌節電視頒獎晚會上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領導致辭2分鐘;
12、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免費入住大會指定酒店,享受VIP待遇2人;
13、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獲贈品牌節組委會贈送的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代表席位10張(3800元/張)、嘉賓席位2張(8800元/人),VIP頂級貴賓席位2人(38000元/張)、品牌經理人培訓1人免費參加(5800元/人);
15、品牌節系列活動現場顯著位置標注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Logo和名稱;
16、 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獨家擁有品牌節開幕式和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現場展位1個(3m×3m);
17、品牌節開幕式及高峰論壇現場為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擺放1塊易拉寶(1 m×1.2m);
18、品牌節之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茶歇播出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宣傳短片30秒(15秒X2次);
19、品牌節《會刊》顯著位置標注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Logo和名稱;
20、品牌節《會刊》顯著版面為品牌中國總評榜冠名商提供1個整版廣告(尺寸同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