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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辦單位企業獲得“第二屆中國品牌節協辦單位”稱號,第二屆中國品牌節的對外任何宣傳中均以“第二屆中國品牌節協辦單位”出現;
2、品牌節前組委會在歡迎協辦單位企業簽約時發布不少于30篇的媒體報道。
3、協辦單位企業獲得2008年9月-2008年12月100家媒體價值800萬元的新聞報道和廣
告投放。總體包括:新華社、CCTV、北京衛視、湖南衛視、《人民日報》、《光明日報》、
《香港文匯報》、《21世紀經濟報道》、《中國企業家》、分眾傳媒、航美傳媒、新浪網、新華網、人民網、千龍網、慧聰網等300家全國及地方電視、報紙、雜志、網絡、戶
外媒體、公交車廣告、機場廣告。詳細媒體清單見附件。
4、品牌節組委會邀請主辦媒體、戰略合作媒體對協辦單位企業進行專題報道(部分媒體做電視專訪);
5、在品牌節大會指定網站-品牌中國網 首頁顯著位置為協辦單位企業開辟專題,設置廣告位(banner)播放協辦單位企業形象宣傳廣告宣傳和推廣協辦單位企業形象持續3個月;
6、在品牌節大會指定報紙-《品牌中國周刊》刊登1/2版廣告和制作專題對協辦單位企業進行宣傳報道;
7、在品牌節大會指定書籍-《品牌之火——第二屆中國品牌節》一書中進行報道。
二、現場宣傳回報(200萬元)
8、協辦單位企業主要領導擔任第二屆中國品牌節組委會主席團成員、品牌中國企業理事會理事;
9、在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上協辦單位企業領導參與圓桌高峰對話;
10、在品牌節開幕式上國家領導人為協辦單位企業最高領導頒發冠名榮譽證書,并單獨合影;
11、在品牌節開幕式和品牌節歡迎晚宴現場主持人單獨鳴謝歡迎協辦單位企業至少1次;
12、在品牌節電視頒獎晚會上協辦單位企業領導作為頒獎嘉賓為獲獎者頒獎;
14、協辦單位企業免費入住大會指定酒店,享受VIP待遇2人;
15、協辦單位企業獲贈品牌節組委會贈送的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代表席位8張(3800元/張)、嘉賓席位3張(8800元/人),VIP頂級貴賓席位2人(38000元/張)、品牌經理人培訓2人免費參加(5800元/人);
16、品牌節系列活動現場顯著位置標注協辦單位企業Logo和名稱;
17、品牌節所有海報、資料袋(單面)均出現協辦單位企業名稱和logo;
18、協辦單位企業獨家擁有品牌節開幕式和第六屆品牌中國高峰論壇現場展位1個(3m×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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