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旭特約 記者理正報道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對各地越權作出的違反個人所得稅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徹底糾正,以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國家稅務總局在通知中要求,對稅務機關越權作出的違反個稅全國統一政策的規定,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在2001年6月底以前自行清理糾正;對地方政府越權自定的個人所得稅政策,由所在地稅務機關于2001年6月底前進行清理,并負責提請當地政府在7月底前糾正。
哪些收入法定免稅
據了解,1994年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政策執行情況總的是好的。國家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一些免稅項目,其中具體包括:對職工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的免稅規定;對職工失業保險金的免稅規定;為支持國企改革,國家稅務總局還對個人在企業改組改制過程中取得的量化資產和國有企業職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免征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有關人士還告訴記者,國家明文規定的個人所得稅免稅項目正是體現“稅收公平”原則,稅務部門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政策范圍內免稅。
違規的“優惠”緣何出現
雖然大部分機構嚴格執行稅法,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和稅務機關以發展地方經濟和吸引人才為借口,擅自越權出臺了一些違反國家統一稅法精神的優惠政策。這些地方采取的違規辦法多是“私自提高工資、薪金所得的費用扣除額,或者擅自擴大免稅項目”。
稅務部門最近發現一些高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普遍存在流失情況,而且一些高收入行業和單位也采取多種手段偷逃國家稅款。其中一些足球俱樂部在當地政府的“默許”下,竟然按照“自定”稅率征稅。這些違規措施,流失的都是國家稅收。
違規者將受重罰
據悉,此次清理除了一些地方自定的違規個稅政策外,對稅收執行普遍不到位的航空公司、足球俱樂部等機構,還將補繳在今年5月1日前應扣未扣的稅款;對5月1日之后應扣未扣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并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今后如發現再作出與全國統一政策相抵觸的個人所得稅政策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將按新《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