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賴小萍 通訊員 王永民/文
隨著最近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的下發以及各地整頓稅收秩序的開始,個人所得稅又再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許多人都認為,經濟發展了人們的普遍收入高了,起征點也應該往上調一調了。據有關人士透露,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草案今年內有望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也就是說謎底很快就會揭曉了。
起征點該不該調高
個人所得稅現行的800元起征點是20年前制定的,如今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已有了大幅度提高。事實上,北京、上海、深圳現在實際執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已與各地不一樣了。如果再加上允許稅前扣除的免稅項目,如住房公積金、基本養老保險等,實際上已遠遠超過此數。
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楊衛華認為,今年國家將開始新一輪稅制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制是其中一項重要組成內容。現在繼續沿用二十年前制定的費用扣除標準,計算規范性差、透明度不高,會帶來一系列不公平現象。中國的現行個人所得稅采用的是分類征收,由于納稅人收入來源不同,征繳的次數不同,存在收入多的納稅人繳納的稅少,收入少的納稅人卻繳納稅多的現象。另一種情況可能是,同樣收入的納稅人,負擔不同,而費用的扣除額相同。另外,物價上漲了,而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不變,等于變相擴大了個人所得稅的征收面,實際上加重了百姓的稅收負擔。
同樣,由于貨幣分房、醫療支出、教育費用、養老保障等使居民收入結構發生很大變化,加上個人收入的急劇拉大,原來的個人收入所得稅費用扣除項目顯然應該增加。比如貨幣分房就是將原先的公共福利轉化成為個人收入,原來意義上的工資已經增加了其他收入,醫療支出、教育費用、養老保障也以收入的形式補給個人。
據此,楊衛華認為,提高個人所得稅的納稅門檻,對公民個人來說,好處顯而易見,可以增加個人收入,更好地解決個人生活支出,有利于減少市民對納稅的抵觸心理,增強納稅的自覺性。從國家的收入本身看,如果其他條件不變,的確會減少個人所得稅收入,但從現實看,不會減少。原因之一是可以提高公民的納稅意識,從而更自覺交稅,可以增加稅收收入。二是稅務機關征收面相對縮小,可以集中力量來抓大的稅源。目前廣州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以1600元到1800元較符合實際,若把養老、住房等幾項基金納進來,則在2000元比較合適。楊衛華預測,隨著經濟發展和個人收入增加,廣州的個人所得稅稅源將不斷增加。
誰該成為納稅的主體
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統計資料顯示,2000年全國個人所得稅共完成600多億元,其中,在11項應稅項目中,工資、薪金所得成為個人所得稅的主體。工薪階層、個體戶所繳稅款已經占個人所得稅總稅款的九成。
許多人認為,個人所得稅只管住了工薪階層,該收的沒有收上來,應該把重點放在那些高收入者身上。對此,廣東省地稅局的負責人認為,這一方面說明廣東大部分企事業單位對個人所得稅的繳納逐漸規范,納稅意識比較高。另一方面,對那些新生貴族,他們的分配渠道不規范,很多隱性收入、灰色收入上不了臺面,有些人的收入連自己的配偶都不知道,就更談不上納稅;現在現金交易普遍,存款實名制有了征稅的前提條件,但是征稅機關無權查,這是銀行法的規定;加上權大于法的現象仍然存在,我們的稅收征管也有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等等,造成了高收入階層的偷逃稅現象。
那么,是否高收入者就能夠成為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體?
據廣東稅收調研資料顯示和有關專家的預測,在收入項目上,隨著經濟的發展,就業人口的增加,勞務所得必然是主要的來源。以廣東省為為例,據稅務專家采用數學模型測算,2004年,廣東省的個人所得稅將達到122億元,而勞務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收入預計達91億元還將在個人所得稅中占主體位置。在收入渠道上,來源多樣化,原來收入少的項目將獲得不同程度的增長。中介機構、高新技術、涉外領域人員、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的個人收入將成為個人所得稅的重要增長點。隨著個人收入的提高,納稅也將更加普遍,納稅將進入尋常百姓家。當然,根據國外的經驗和我國國情,征收重點可以放在高收入者身上:如部分私營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業戶;演藝、體育專業人員、建筑工程包工者及其他高收入者;部分中介機構的專業人才,包括律師、注冊會計師、評估師、證券機構從業人員等;部分從事高新技術行業取得高收入,銷售知識產品,以及某些通過兼職取得高收入的知識分子;外籍人員;工薪階層中的部分高收入者等。
老外的個稅門檻要不要降低
現在,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員已成為繳納個稅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從數字上顯示:在廣東,三分之一的個人所得稅收入來自外籍人員和港澳臺人員。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員交納的個人所得稅九成多來自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現在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對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員執行的費用扣除額是4000元。中國即將加入WTO社會上有種觀點認為,應該內外稅制合并,對外籍和港澳臺人員實行國民待遇原則。就這一問題,有關稅務專家認為,國內現正處在發展階段,急需引進人才,經濟發展需要我國對外籍人員采取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在特定時期是應該也是可以的。事實上,現在西歐一些發達國家也開始運用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來吸引人才。中國現在對外籍人士和港澳臺人員給予較高的費用扣除額也是同樣的道理。
不同地區是否該有不同的起征點
有關稅務專家認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地區差異較大,貧富不均,個稅“門檻”“一刀切”顯然有失公平。而且,從理論上講,如果人口可以自由流動,全國統一起征點才有意義,可即使是在人口流動相對容易的西方國家,也存在著不同的地區差異。當然,從國內目前的情況看,個人所得稅的分管屬于地方政府,是一種地方稅種。這就涉及稅收制度的一個根本性問題:是否賦予地方稅收立法權?如果賦予,地方就有權來決定起征點。現在是由中央政府決定的,需要強調統一性,不可能出臺各地不同的差別稅率。這確實是一個兩難的選擇。而且差別稅率極易造成的資金倒流也不利于相對貧困落后地區的發展,這就與我們的出發點相背離,從這一點考慮,統一稅率比差別稅率好。不過,可以考慮一些更科學、合理的辦法,比如根據各地區物價指數,具體確定不同地區所適用的稅前扣除額,適當擴大累進稅率各級級距的辦法,以提高個人所得稅的公平性。
資料
國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主要包括11個項目:1.工資,薪金所得。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3.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4.勞務報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許權使用費所得。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8.財產租賃所得。9.財產轉讓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