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投資基金法》起草領導小組組長厲以寧日前在深圳北大MBA論壇上,詳細闡述了《投資基金法》的立法思路,并就此闡述了許多精彩觀點。
要給私募基金戶口
要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一定需要有創業投資基金,而發展創業投資基金,僅僅靠公募是不夠的。如果不允許私募基金的存在,很可能就錯過了好的投資機會,這對國家和投資者都是損失。
按照報紙上的說法,現在的私募基金沒有戶口,沒有合法地位。目前私募基金數額有多大,沒有專門的統計,據報載,大約有3000億元至6000億元左右。這么龐大的私募基金沒有合法的地位,也存在著種種不利。首先隨時有可能造成金融動蕩,其次投資人利益也得不到保護,另外還容易滋生腐敗。
《投資基金法》把私募基金寫進去,就是要給它合法的地位。什么樣的私募基金是合法的呢?《投資基金法》對所管理的基金有四個限制條件:發設基金份額來募集基金;基金財產由基金管理人來管理,由基金托管人來托管;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組合投資、專家運作。
以私募基金來發展創業投資,一定要有一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配套,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柜臺交易和特殊柜臺交易缺一不可,而這在《投資基金法》中是沒法涉及的,需要修改《證券法》及相關的法規法令。
那么搞私募基金和亂集資有什么區別呢?有了《投資基金法》,搞私募基金就需要備案,沒有經過備案去私募的就是非法集資。《投資基金法》規定非法集資要把錢退回去,按照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予以補償,有非法收入的要沒收。
基金不得亂投資
《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不得從事除國債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證券承銷,不得從事貸款活動,不得從事擔保活動,不得從事使得基金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為了防止基金操縱市場,《投資基金法》規定,一個基金持有某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凈值的10%,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基金所持有某家上市公司股票加在一起不得超過該股票總量的10%。另外如果基金管理公司以投資方向來命名,那么該公司資產的80%必須投資于這個方向。
投資者受損要賠償
《證券法》中對民事賠償責任一帶而過,對違規企業進行懲罰,但罰的錢歸國庫所有,投資者受損失了怎么辦?所以《投資基金法》中明確規定,不僅有罰,還有賠償,用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自有財產賠償。
《投資基金法》規定,下面情況需要賠償:基金建立過程中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過錯使得投資人受損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違反法律,違背契約給投資人造成損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操縱交易,內幕交易,欺詐活動而使投資人受損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成分誤導了投資人造成損失;基金份額計價錯誤而給持有人造成損失的。
對外資基金一視同仁
這可能有三種形式: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商獨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投資基金法》規定,凡有外商投資的基金管理公司,適用本法。外資銀行能否擔任基金托管人,要視其能否取得基金托管人資格而定。(本報記者祝兆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