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管住了工薪階層,管不住“新生貴族”
關于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問題,國家稅務總局科研所特邀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錢晟教授認為,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征收存在著六大難點,亟待研究改進。
1、起征點應該“動”起來
錢教授認為,征收個人所得稅,不能全國一道死杠,多年紋絲不動,應該有制度化的規定。她建議,全國應該劃分幾個標準,每個省選擇接近自己實際的線。
2、工薪階層的稅應降下來
錢教授認為,個人所得稅在西方被稱為“良稅”,富人應該繳得更多。我國也一直對公眾宣傳該稅對高收入的調節作用,但實際上沒有達到目的。
工薪階層負擔的個人所得稅,應該是穩中偏低。稅制改革,征稅范圍可能有一些擴大,但應該有增有減,調整好、執行好一些減稅項目。她認為,最近國家降低公房租房稅率,是一個很好的思路,因為高稅率也可能導致更多的人逃稅。
3、扣除額應體現量能負擔
錢教授認為,“扣除額”上應該體現“量能負擔”,就是“能力強的人,多納稅,能力弱的人,少納稅;沒有能力負擔的人,不納稅”。
4、個人所得稅:管住了工薪階層,管不住“新生貴族”
針對目前在實際操作中常常出現的個人所得稅該收的收不上來,只管住了工薪階層的問題,錢教授分析說:第一,“新生貴族”的分配渠道不規范,很多隱性收入、灰色收入不為人知,更談不上納稅;第二,現金交易普遍,存款實名制提供了征稅的前提條件,但是征稅機關無權查,這是銀行法的規定;第三,權大于法的現象依然存在。
5、稅費應該中央、地方共享
錢教授介紹,目前,個人所得稅是地方稅種,各省收,各省用。所以,各地都希望收得越多越好。近年來,個人所得稅收入上升很快,北京等發達地區個人所得稅已成為地方工商稅收中僅次于營業稅的第二大稅種。據統計,北京市個人所得稅近5年來平均每年遞增49%,占地稅的20%左右。而在國際上,很多國家的個人所得稅都是中央稅。
6、一年繳一次,近期不能實現
據介紹,每年在法定的納稅日前繳一次個人所得稅,是美國、加拿大還有中國香港等地的做法。實行綜合所得稅制的國家,將工資、勞務報酬、財產租賃、經營所得等經常性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統一征稅。據說,我國也在考慮這種政策。
錢教授認為,從公平角度考慮,應該選擇綜合所得稅制。但事實上,征管難,制度復雜,加上銀行貨幣機制落后等,都是目前我國難以采用這種做法的原因。她認為,最近幾年內,我國還是應以目前實行的分類所得稅制為主,逐步過渡。這樣雖然不公平,但非常現實。個人所得稅統計顯示收入差距正在進一步拉大
在地稅組織的個稅中,比較穩定的是居民工資、薪金所得部分,他們構成了個稅收入的主體。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在北京地區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減1000元后的費用就是“應納稅所得額”。如果我們把月工資薪金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居民稱為較低收入階層、1500元到6000元稱為中等收入、6000元以上為高收入的話,便會發現“中等收入”的居民占納稅主體的50%。這種情形有點像“棗核”,不過棗核的“肚子”還不夠大。稅收專家認為,從國家和北京的收入情況及我國的稅收體制來看,這種“棗核”是符合實際情況和比較合理的一種形式。
來自高收入者的個稅收入迅速增加是另一重要特點。
專家認為,由于統計資料主要來自于地稅和工資項目,如果加上利息稅、股息、偶然所得等項目,高收入者的納稅額將更高,因為近年來工資收入差距雖有所拉大,但更主要的差距來自于股息、利息收入和大量的往往無法統計的偶然性所得。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更多的高收入者將出現,同時收入差距也將進一步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