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磊、方平凡、金仁章報道:昨日17時許,“全日空”北京辦事處如約給本報發來傳真函件(中文兩份、日文一份),中文題為《2001年1月1日全日空NH905航班因天氣原因造成返航的說明》。記者閱后發現,它與日本航空公司不久前就“1·27”事件給有關媒體的答復如出一轍。
“全日空”稱,“根據國際旅客運送條款第11條的規定,由不可抗力(如天氣)原因造成飛機延誤或取消,航空公司沒有義務承擔食宿等費用。我們正是按照這種國際通常做法來做的。我們認為其它航空公司也會這樣處理。”
不久前,日航也向中國有關媒體做過類似辯解:“根據國際條約而制定的日航的‘約款’中規定:因氣象原因發生迂回情況時,僅向旅客返還機票中未使用部分的票款及手續費,日航不承擔其他一切責任,因此我公司認為沒有提供住宿和就餐的法定義務。”
略有區別的是,日航還就此做了補充說明:“一般地說,日航會為當日不能轉機的旅客提供一晚免費住宿及免費早餐。”
記者注意到,兩家公司最后的表態也驚人相似。日航說:“此次因天氣原因航班轉降大阪機場時,工作人員已盡了最大的努力公平對待所有旅客,如有照顧不周之處,希望廣大旅客予以理解。”“全日空”則稱,“當然,全日空航空公司有必要根據客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進一步改進和提高我們的服務水平和質量。”
據悉,日航遞交《致中國乘客的公開信》后,“日航事件”中的中國受害乘客深感失望。目前,他們正組織一個由北京、天津等地多家律師事務所組成的律師團,準備不日對日航提起訴訟,主要內容是合同違約索賠。
無獨有偶,記者昨晚向劉良等4人通報“全日空”對媒體的答復后,他們一致認為“全日空”沒有誠意,并表示一定要找消協和有關法律機構協助,向“全日空”討回公道。
“全日空”第一份中文來函中,曾就美西北公司妥善解決問題一事有如下解釋:“西北航空公司認為原始原因是由于他們造成的”。記者閱后即致電“全日空”北京辦事處蒙小姐,詢問“全日空”這種提法是否有美國西北航空的授權與證明,蒙沒有正面回答卻建議記者自行刪去此句,記者反問:“貴公司正式函件能夠隨意刪減嗎?”蒙沒有正面回答,表示將修改后再次來函。不久,記者再次收到傳真,前述語句已經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