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楊濤報道 昨天是代幣卡的終結日,在某些商場、超市的電器等柜臺上出現了缺貨的現象,導購說前幾天被刷卡的人買光了。據了解,最近一個月,發售代幣卡的商場和超市的銷售額幾乎比正常銷售額上漲了一半以上。但是業內人士對此卻憂心忡忡,認為這是人為制造銷售高潮,消費者在匆匆忙忙中瘋狂消費,不僅買了很多不必要的商品,還透支了消費能力,零售市場接下來肯定要面臨一個銷售低谷。記者在采訪中也發現,許多消費者說:“用代幣卡購物,最大的感受就是不像花自己的錢!
持卡消費并不自由
本報實習記者王旭報道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市場營銷的博士生導師黃國雄教授認為,代幣卡的危害,除了國家稅收受損、容易滋生腐敗外,實際上也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損害。黃教授說,代幣卡絕不是一種營銷方式,也不應成為企業、商家逃稅的借口。對企業而言,該實實在在發給職工的福利,完全可以通過現金的方式實現,職工也有自由消費、購買的權利。發放代幣卡,無疑是把消費限定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商場、特定的貨源,職工還要承擔期限內沒有消費的損失,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
禁卡還需既“堵”也“導”
本報記者郭婷婷報道 記者從國務院糾風辦了解到,從1991年開始,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了禁止代幣券的有關通知,在過去的10年中,相關部門一共發布過三四次通知。
與過去一個部門發通知相比,這次增加了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從執法力度上看,有關人士說:“比過去的幾次都嚴,銀行的加入對代幣卡的限制可能會有效果。”
去年5月1日實施的《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各類購物券、代幣券都是違法行為!
代幣券(卡)為什么屢禁不止?主要是利益驅使:商家、單位、銀行、購券人等等。這次是否能禁得住還得靠配套法規的出臺和一系列的行動。
知情人士認為,明確的執法主體會有助于禁止代幣卡,3個部門同時管,如果有情況應該明確到底由誰來執法;早有規定,不管多少都要處罰,但是沒有細則,《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中對執法的具體規定應該有所補充。
有關人士發表觀點,可以考慮用疏導的方法去管理,而不光用“堵”的方法來進行,比如說配套相關稅收政策,避免稅收流失。不僅依靠行政的方式,而同時依靠市場的方式可能是一種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