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由市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局共同委派的5位財務總監已正式進駐首批試點的五大企業集團,這些企業的財務運作從此將在此“財務總監”的監控下進行。
據了解,向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委派財務總監是廣州市為推進國企改革、加強國有資產出資人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營運監督而實行的一項新舉措。
據悉,財務總監的主要職責包括:監督企業日常財務會計活動及重大資金調度、資產處置和對外投資行為,及時發現并提醒董事會終止實施違反國家財經法規、行政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經營行為,督促其整改,對授權經營機構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監督。財務總監對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的重大經營計劃、資產重組和產權轉讓方案等提出建議供有關部門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董事會決策參考。此外,財務總監應將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機構依法經營情況、國有資本營運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及時向委派方報告。(南方都市報記者李艷通訊員劉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