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報道 (記者 夏航、單立娟):9月1日,中國國家海洋局要求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在渤海溢油事故現場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最后期限已過,國家海洋局派出海監船開始對事故現場進行核查并及時公布核查情況。在最后期限到來之時,康菲公司8月31日向國家海洋局提交報告,稱已經徹底封堵渤海溢油源,已經排查干凈所有溢油風險點。但這一報告是否符合實際情況還存在重大疑問。有關專家認為,康菲公司將因此面臨法律制裁。
8月25日,在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再三督促下,康菲公司承認蓬萊19-3油田C平臺附近海床發現了新的油污滲漏點。負責現場執法的中國海監北?傟牳笨傟犻L林芳忠指責康菲封堵不得力。林芳忠說:“康菲公司在完成國家海洋局‘兩個徹底’上還有很大的差距,海底不斷出現新的溢油點,說明溢油源沒有排查清楚,更沒有進行封堵,再次發生溢油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
據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8月30日披露,在其24小時監視監測溢油現場,并且多次下發通知督促的情況下,康菲公司不得不從原來堅稱已封堵溢油源到現在承認溢油點多發。康菲表示,當前有4個可見的滲油點,只有其中兩個仍呈間歇性活動狀態。
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告訴記者,康菲目前所采取的措施是臨時性的,治標不治本,按期限永久封堵所有漏油點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王亞民說:“主要是那個地方地質構造非常復雜,不是簡單的、一般性的操作就能封堵得了,它本身找到漏油點就有很大難度,找到漏油點如何能夠堵得住難度就更大了,因為下面地理構造很破碎,而且水下淤泥很厚很厚,淤泥也沒有辦法清理干凈。”
對于康菲公司提交的調查報告,國家海洋局8月31日表示,將充分利用日常監測數據,立即組織現場核查和專家評估審查,核查結論及下一步監管措施會盡快向康菲公司下達并向社會公布?梢钥隙ǖ氖牵绻捣乒緵]有徹底完成排堵任務,會面臨更加嚴厲的懲處,中國海洋局局長劉賜貴表示,任何違法企業都不可能逃過制裁。劉賜貴說:“在中國的海洋,我們不允許任何企業,任何方面對它肆意地進行損害,從8月31號這個節點我們提出‘兩個徹底’,如果實現不了,我們將進一步采取措施,這種措施一定會比過去更加嚴厲!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溢油,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總裁司徒瑞在8月24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稱,是康菲中國在注水作業時,對海底油藏加壓,使海底地質斷層的裂縫張開,導致油藏中的原油通過地質斷層上升到海床淺層,并最終到達海面。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指出,和此前的墨西哥灣漏油事件所不同的是,康菲公司此次造成的溢油破壞了地殼構造,對海洋環境是一種不可逆的損傷。王亞民說:“不知道什么時候會發生新的漏油事件,那個地方地殼已經非常脆弱了,由于這種加壓的作業方式,導致地殼已經非常薄了或者非常不結實了,可能發生一些外界的因素影響,比如說比較小的地震,外界的風浪,都可能導致地殼重新發生一些變化,等于它造成的很多危害是一種不可逆轉性的危害!
作為在中國渤海海域作業造成環境災難的一家美國石油公司,康菲在溢油事件發生后對公眾利益置若罔聞,遲遲不公開事故相關信息,絲毫看不到其所許諾的社會責任。王亞民認為,歸根到底這是康菲對開發石油獲取利益的貪婪,從而忽視了對相關作業的風險評估。王亞民說:“它對地殼的風險估計不足,有一種僥幸的心理,認為地殼不會碎掉,結果為了采(更多)油,因為加的壓力越大,頂出來的油越多,它這個加壓對地殼的承受能力估計不足!
除了對商業利益的貪婪,康菲公司最令公眾感到憤怒的是它在整個事件發酵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對生態災難和公眾利益的漠視和敷衍,事件發生90多天以來該公司一直沒有竭盡全力封堵漏油點,對于公眾的質疑始終不正面回應,新聞發布會也無故一拖再拖,直到8月24日才極不情愿地召開了首次記者會,并且始終回避賠償問題。
按照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造成重大海洋污染事故的,海洋行政監管部門可以對責任方處以罰款的最高上限是20萬元人民幣,這區區的20萬元是不是康菲敢于一再怠慢的關鍵所在呢?北京師范大學環境法專家嚴厚福說:“中國環境法確實規定的法律責任比較輕,據我所知,美國的處罰是沒有上限的,他們是按日來處罰的,它每天有上限,對于這種連續性的違法行為,比如康菲可能從6月份開始到現在它一直在違法,美國的做法一般都是每天處以不得高于32500美元的處罰,按天處罰,看一共多少天,曾經有罰過幾千萬的案例!
盡管如此,專家同時指出,康菲公司面臨的法律責任遠不止罰款這么簡單。嚴厚福說:“我們國家環境保護法中規定的行政處罰的力度可能確實比較低,這確實是值得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是我們更應該注意的是,要關注它的民事責任。《海洋環境保護法》規定,如果違法者給海洋生態造成了損失的話,可以由代表國家行使海洋環境監督權的部門對責任者提起生態損失的損害賠償訴訟。比如在康菲案件中,行政責任可能只是法律規定的20萬元,但是民事責任很可能是好幾億甚至是好幾十億!
國家海洋局8月30日與4家律師事務所簽署了正式的委托協議。專家指出,除了國家海洋局代表國家向康菲石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其他有關方也有權提出索賠,比如沿海16個省市政府和當地的養殖業戶、漁民個人等。雖然遭受損失的養殖戶可以以個人名義向康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但證據保全工作相對困難,具體損害數額很難認定。嚴厚福說:“法院最后認定只能認定那種有非常確鑿的證據能證明的損失,有一些沒有非常充分的證據證明,法院也不會認定。我們基本上可以這么說,養殖戶這次不可能所有的損失都能獲得賠償!
正在這些養殖戶為難之際,一些致力于公益訴訟、集團訴訟的律師向他們伸出了援手,目前北京一家律師事務所已經成立了規模達30人的律師團,免費為有可能在該事件中遭受損失的河北樂亭、昌黎兩地的海產養殖戶提供法律援助,參與訴訟的養殖戶近200戶,所遭受的經濟損失總額估計超過1億元。律師團負責人趙京慰律師說,“每個養殖戶它可能會很分散,力量也很薄弱,成立一個律師團,給他們提供一個法律援助,這樣一方面能讓養殖戶挽回損失,另外一方面也能一定程度上推動和促進環境法律的實施,因為我們不能容忍讓肇事者逍遙法外,或者他的違法成本非常低這種情況(出現)。”
除了面臨巨額民事賠償,根據中國今年新修訂的刑法修正案(八),康菲溢油事件的相關責任人還可能因“環境污染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環境法專家嚴厚福表示,“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在環境污染事件當中,如果造成了經濟損失超過30萬元的話,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從媒體報道中看,康菲公司在漏油事件中是明顯有過錯的,在犯罪構成要件上來說,形式上肯定是符合的?赡20萬元的處罰對于很多企業來講都是無所謂的事,但是一旦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他們可能就會不得不重視,因為定罪量刑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