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號公告”最早于11日出現在網上
早報記者 權義 吳玉蓉 官平
“這是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名義對外發布公告”——針對上周末多家媒體有關國稅總局出臺“《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下稱“47號公告”)稱年終獎將按照兩種計稅方式繳納,“年終獎越多,稅后所得越少”情況將消除的報道,國稅總局所得稅司個人所得稅一處負責人昨日向早報記者明確作出上述表態。
該負責人表示,年終獎繳納個稅仍然是按照舊規定,計稅方法未作改變,但按照新的稅率,年終獎所繳納的個稅是有大幅下降的。但這和舊規一樣,不能避免出現年終獎多1元繳納個稅后反而所得少的現象。
此前,“47號公告”一經報道,就引發了包括中央電視臺、新華社在內的全國多家媒體的大量報道。
國稅總局昨日在其官網發布聲明稱,“47號公告”及解讀稿“系偽造”,“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稅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不過,在網上出現已經至少5天,全國媒體大規模報道3天后,國稅總局才予以澄清,其工作效率受到不少公眾的質疑。
“47號公告”
引發大量媒體報道
這個在全國產生巨大影響力的“47號公告”,是如何得以廣泛傳播的?
早報記者查找發現,“47號公告”最早于11日出現在網上,13日上午起流傳更廣。該文件在互聯網百度文庫、一些會計稅務專業網站上都能檢索到。
最初的媒體報道則絕大多數來自于廣州的一家媒體。8月13日,該媒體在要聞版發表了《年終獎個稅計稅方式將修改避免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一文。
該文稱, 國稅總局日前制定并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1年第47號),不僅根據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對稅率表作了修改,還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進行修訂,以避免“年終獎越多、稅后所得越少”、“多發1元,個稅多繳2萬”的問題出現。新規將在今年9月1日實施。該文還列出了年終獎的兩種新算法。
事實上,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在近期并沒有公布47號公告,該官網上發布的最近一份公告是46號公告,日期為7月29日,而偽造的47號公告發布時間為7月31日。
13日,早報記者曾聯系國家稅務總局,但無人接電話,未能證實有“47號公告”。隨后早報記者向湖北、北京等省市地稅局負責人聯系,對方均表示未接到此文。
國稅總局:
正在調查,要走法律程序
昨日,國稅總局新聞辦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稱:“國稅總局正在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調查,我們(國稅總局)有一個解讀個人所得稅修改后的公告,是46號公告,目前文號還沒有編到47號。”
對于“47號公告”新增一個適用于全年一次性獎金所得的稅率表,中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對早報記者分析稱,要增加稅率表必須是立法機構來進行。至于偽造“47號公告”的目的,王朝才稱,“偽造”在中國是不稀奇的。
上述國稅總局新聞辦公室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稱:“是從網上瞎炒的,下一步可能針對此事召開新聞發布會,但目前正在調查,要走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國稅總局所得稅管理司副司長劉麗堅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拒絕透露目前是否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
早報記者發現,“47號公告”中第十八條關于承包、承租期不足一年如何計征稅款的問題,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公式中,仍在采用1994年版個人所得稅法8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
年終獎納稅:
“多1元少幾百”仍難免
9月份后,各地將執行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法,由于此前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稅率表的調整,年終獎個稅的繳納也將做相應調整。
偽造的47號公告之所以引起媒體廣泛關注,最關鍵點是年終獎納稅標準的改變。
“47號公告”解釋稱: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件中的計算公式,會出現應納稅所得額越多,稅后所得越少的現象。比如按現行的稅率及計算方法(不考慮當月工資、薪金低于費用扣除標準的情況),針對6000元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為5%,應納稅額為300元,稅后所得為5700元;而6001元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為10%,應納稅額為575.10元,稅后所得為5425.90元,結果反而減少了很多。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個人所得稅一處負責人稱,年終獎依然按照舊標準納稅,在計稅方法上并沒有改變!暗谴蟊尘案淖兞,稅率不一樣了,年終獎所繳納的個稅相比以前,還會有很大幅度的下調!
這位負責人給早報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按照新稅率,年終獎是6000元,6000除以12,得500,那么稅率為3%,而按照舊稅率,則稅率為5%!澳阏f說,這個下降幅度是不是很大呢?”
對方表示,這并不能避免在兩層稅率臨界點,出現年終獎多繳納個稅后反而所得少的現象。
也就是說,“多拿1元多繳幾百稅”的現象仍將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