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偉
在“達芬奇”家居缺乏誠意的表態下,從上周五開始征集的“達芬奇造假維權團”像滾雪球一樣聚集起大批消費者,截至昨天僅在上海地區的消費者就達近20人。發起者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的相關律師表示,由于“達芬奇”家具動輒數十萬元一件,如果以全國范圍索賠,其索賠金額肯定超過億元,或創下國內消費索賠的紀錄。(7月26日《新聞晚報》)
“達芬奇”事件,到現在還沒有一個滿意的說法,這比賣假貨更令人憤怒。這充分說明,“達芬奇”在洶涌的民意和輿論面前,還沒有絲毫的悔意的誠意,除了“哭訴創業的艱難”,就是一部熱線電話的應對。
就目前而言,“達芬奇”的態度其實是監管無力的延續,集體維權的指向不應只有“達芬奇”,還應有政府自身的責任。之前的監管漏洞,使“達芬奇”的造假行為有了可乘之機;事件發生后,政府部門依然沒有作為。北京是最先報料的城市,但至今我們沒有看到北京相關部門有任何動作。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因為擔負打假維權重任的監管部門沒有作為,才把消費者逼上了集體維權的路子。
去年,33名智利礦工安然脫困后,卡爾德拉市女市長岡薩雷斯出面為獲救礦工維權,邀請得力律師向責任方提起訴訟。不過,盡管智利政府在此次救援中“功不可沒”,但為礦工們維權的律師和地方政府,卻沒有就此放過這次事故的任何責任者,他們將把政府監管機構及采礦公司告上法庭。
智利礦工的法律意識確實令人感嘆,對于時下的“達芬奇”消費者維權也是一種啟示作用。假若不能在維權的時候,厘清商業主體和公共主體之間的責任,分清相互的關系,那么維權的效用遠遠不夠,解決了時下的“達芬奇”問題,但由公權不作為導致的其他問題就會延續下去,政府責任強化不了,“道德守望者”的角色失位,類似的事件就無以禁絕。
客觀地說,假若集體維權最終取得成功,這會產生“鯰魚效應”,對于消費者來說,維權的參與就是一堂法律普及和教育課,對整個社會也會起著示范效應。民眾自覺一旦成為個體習慣和社會常態,那么不僅對于市場商業權利的維護,對于社會公共治理也是一種促進,因為諸如由環境污染、房屋拆遷、土地征用等誘發的群體性事件,就都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而不是用上訪或互相對抗等常規方式。
如今集體維權的環節之中,少了對公權責任的追問,才使得政府變得無比懈怠,并形成內外的巨大反差。這不僅僅是法律意識的問題,更多是忽略和淡化了社會主體意識。這或許是我們建設法治社會最需要解決的瓶頸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