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以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為目的的新“國八條”出臺。1月27日晚八點,備受關注的重慶市房產稅改革試點新聞發布會召開,隨后,中央電視臺財經頻道《經濟信息聯播》就播出了記者馬洪濤對重慶市市長黃奇帆的專訪。
馬洪濤:我想這個時候很多觀眾都特別想知道一個問題,那就是重慶為什么要開征這個房產稅,一般來說,這個稅收會有這樣幾個功能,一個開辟新的稅源,一個是調控;第二一個是調節收入的分配。重慶開征房產稅的真正的動機是什么?
黃奇帆:我想房產稅這件事如果出臺在社會上產生四方面的意義。
第一,的確是健全和完善我們國家的稅務體系,我們國家都是生產環節的直接稅比較多,那么財產環節的持有稅基本的還沒有,或者很少。那么在這方面房產稅屬于財產環節持有稅,開征以后試點以后,應該是對整個國家的稅務的體系起完善作用。
第二,它的確對房產稅市場也有調控作用。重慶政府的理念是“低端有保障,終端有市場,高端能遏制”。那么房地產市場中的低端有保障,就是我們推進了大量的公租房。公租房一不收稅;二不收出讓金;三也不收配套費;終端有市場,就是按照國家正常的各種稅務結構,應該是要交稅。高端有遏制,就是應該對一些別墅,或者高級公寓那些豪宅,我們老百姓說的那些豪宅,應該給予額外的一些稅收。那么現在房產稅是持有環節的收稅,我們對高檔商品房,包括別墅,包括公寓,高級公寓,進行房產稅的征收其實對住房的生產和老百姓的持有的活動體系應該起到健全的調控作用。
第三,就是說收了這個稅也起到貧富差距上的一個,應該說有一個二次分配的作用。因為我們收了這個房產稅對高檔住房了房產稅,全部用于低端的保障房建設,這樣也是一個縮小差距的,貧富差距一個合理舉措。
第四,應該說推動了房產稅的措施以后,長遠的看,會使老百姓住房消費的習慣有所改變。比如說買了房不去租,空置在那里,投機,希望通過房價的炒作差價來賺取暴利,這種習慣是可以調整的。收了這個房產稅以后,就是還能夠引導老百姓的住房消費習慣,能夠更加合理。我有個判斷,因為買房本身也要成本,只要房產稅如果收到2%以上,其實一個人買房哪怕持有十年,十年哪怕房價能翻番,他就等于是沒有任何賺錢的機會。所以這樣就會一說投機買房,投機買房,空置房屋那種狀態。因為如果你拿了一百萬買房,這一百萬本身資本是有利息的,總也有6%到7%的利息存在。第二,買了房以后,他的物業管理是有個物業管理的費用的,每年總也要一萬多塊錢,那么也有一點擠。然后如果你收了一點幾的物業稅,或者房產稅,那么你幾個方面疊加以后,你其實持有這個資產的成本每年的資本利息相當于要去到九到十。那么我們長期對這方面沒有財產稅這個概念以后,其實也是鼓勵了炒作。那么從這個意義上,房產稅的推出對社會消費心理的改變,或者說投機心理的改變有一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