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記者劉華賓1月27日報道:今晚8時,《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正式公布,傳聞已久的上海房產稅試點正式“落地”。根據《暫行辦法》,上海房產稅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征收范圍為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面積 視頻:上海28日起征個人住房房產稅 媒體來源:央視新聞 ,適應稅率根據不同情況定為0.4%和0.6%兩種。
《暫行辦法》從1月28日起施行,也意味著上海房產稅試點明天起正式施行。根據《暫行辦法》,房產稅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暫行辦法》規定,房產稅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對于市民普遍關心的稅率,《暫行辦法》規定,上海試點房產稅適用稅率暫定為0.6%。而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在征收范圍方面,《暫行辦法》規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暫行辦法》還列出了其他免征“優惠范圍”: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暫行辦法》還規定,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