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今日公布。《建議》提出,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建議》提出,加快財稅體制改革。積極構建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體制。在合理界定事權基礎上,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加強縣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完善預算編制和執行管理制度,提高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擴大增值稅征收范圍,相應調減營業稅等稅收,合理調整消費稅范圍和稅率結構,完善有利于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的稅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繼續推進費改稅,全面改革資源稅,開征環境保護稅,研究推進房地產稅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稅體系,賦予省級政府適當稅政管理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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