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今日發布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對省級電網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實行居民階梯電價。
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用戶消費的電量分段定價,用電價格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
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居民階梯電價執行范圍為,省級電網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戶。
除此之外,使用預付費電能表的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可按購電量以年為周期執行階梯電價;其他“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實現遠程自動抄表前,應按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執行階梯電價。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原則上不超過兩個月。
另外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略低于三檔電價加權平均提價水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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