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王海亮)中央部門瞞報各項收入資產近6億元;查出金額1.42億元的假發票;發現經濟犯罪線索104起,涉案473人。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昨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關于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公布了上述審計結果。
此次共審計56個中央部門,延伸審計310個所屬單位;審計預算支出1224.83億元,占這些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33.23%。對本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迄今已追繳或歸還資金941.16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53.38億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責任。最終整改結果,國務院將在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問題1 中央部門瞞報收入和資產6億
劉家義在介紹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時指出,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多申領財政資金或瞞報收入和資產等6.21億元,其中,14個部門本級和33個所屬單位瞞報各項收入和資產等5.91億元,未在法定賬簿內核算。
問題2 使用虛假發票較普遍
“接受和使用虛假發票列支問題比較普遍。”劉家義表示,審計署抽查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列支金額為1.42億元。
問題3 擠占挪用預算金9億多
劉家義表示,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擠占挪用財政資金和違規發放津貼補貼10.95億元。其中35個部門本級和83個所屬單位因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執行不嚴格等,造成擠占和挪用預算資金9.22億元。
問題4 金融機構違規操作涉及200多億
審計報告顯示,一些政策性金融機構違規操作或超范圍經營問題比較突出,涉及金額共計203.01億元。
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烏蘭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該市第三糧庫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情況下,仍依據企業偽造的財務報表,向其發放糧食收購貸款2.85億元,最終造成8236萬元貸款損失。
審計報告指出,跟蹤審計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2009年新增貸款的結構和投向發現,部分新增貸款結構不盡合理,主要是中長期貸款占比高、房地產貸款業務增長快、對農業和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夠,還有部分貸款的投向不符合規定。
問題5 6.29萬戶違規獲3.3億低保
今年的審計報告顯示,有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3.3億元。其中,向1.19萬戶登記擁有個人企業、車輛或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發放7376.65萬元;9個城市向705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86.89萬元、分配廉租住房74套。
劉家義說,隨著廉租住房大批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一些地區出現了租金收取難、日常管理維護難和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退出難等現象,不利于形成廉租住房入住和退出的良性循環機制。
問題6 683.99億土地專項金未納入預算
今年的審計發現,11個省區應征未征土地出讓金等收入381.81億元,未將683.99億元土地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審計結果顯示,16個省區滯留、閑置節能減排資金9.67億元;還有20個省區擠占、挪用和套取土地專項資金77.85億元、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82億元,主要用于公共工程建設和彌補公用經費等。
同時,審計發現,部分地方違法違規用地問題仍較突出。重點檢查的13個城市有10.19萬畝土地存在未批先用、違規出讓和擅自改變用途等問題,其中7個市的用地單位未批先用土地3.18萬畝,包括0.72萬畝耕地和0.27萬畝基本農田。
問題7 內外勾結的窩案較多
在各項審計中,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這些案件的發生主要集中在審批、決策、信貸發放和招投標等環節,其中發生在金融交易、國有股權轉讓和土地礦產資源管理這3個領域的占一半以上。
審計署發現,內外勾結牟取私利的“串案”、“窩案”仍較多。如吉林四平九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樹巖、李樹君兩兄弟,伙同當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部分工作人員,采取編造虛假財務資料及收糧憑證等手段騙貸2.66億元,部分資金被用于境外賭博揮霍等。此外,一些管理較為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日益顯現。案件的犯罪手法更加隱蔽,呈專業化和高智能化。有的不法分子通過網上銀行等便捷平臺異地大規模轉移資金,有的通過關聯企業虛開信用證或增值稅發票貼現等方式騙貸,有的利用內幕交易信息或專業知識背景操縱股市牟利。
新發現1 地方債務高達近2.8萬億
審計報告首次披露地方債務問題,已發現地方債務高達近2.8萬億元。
審計部門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特別是2009年的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在審計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2.79萬億元政府性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在這些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于中央擴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于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劉家義坦承,“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
新發現 2 36起典型案件首次公告
審計署昨天公布2008年來已結案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項,這是審計署第一次發布有關案件情況的公告,也是今年審計工作報告的亮點之一。
公布的36起典型案件和事項既包括王益、李培英等受賄大案要案,也包括股市名嘴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問題,還有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資金被侵占挪用案。其中既有濫用職權受賄索賄、挪用公款的巨貪,也有貸款詐騙、合同詐騙、信用證詐騙的民營企業主;既有一些社會影響大、造成巨大損失的大案要案,也有一些情節惡劣、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違法違規事項。這些案件的揭露和查處,為國家挽回和避免了重大損失,也充分發揮了審計監督的震懾作用。
公告的案件之一為“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等人受賄案”。審計署在對國家開發銀行的審計中發現,2003年5月,該行違規向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發放3億元貸款,開發區管委會還有以“融資獎”的名義,向幫助其聯系貸款的公司發放1625萬元的問題。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后,最終發現王益等人從中收受賄賂1000余萬元。經由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以受賄罪判處王益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審計署同時公布“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原董事長李培英受賄、貪污案”。1995年1月至2003年間,李培英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對外投資和拆借資金,并涉及個人受賄、貪污等問題。審計署將此案件線索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并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9年2月,以貪污罪和受賄罪判處李培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培英已于2009年8月被依法執行死刑。
晨報記者 王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