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3日電(記者陳菲、周婷玉)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有8家企業的50家下屬單位通過虛列成本、截留收益等方式,將7.49億元在法定賬簿外核算,主要用于發放職工補貼、代職工出資入股等,個別人員涉嫌職務侵占。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作審計報告時指出,審計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等10戶中央企業的資產量共計1.2萬億元,占這些企業資產總額的62%。
“結果表明,這些企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宏觀調控措施,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加快結構調整,經營穩步發展。”劉家義說。
他同時表示這些企業在財務收支和內部管理方面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重大經濟事項決策不規范。抽查10家企業的重大工程項目投資、資產處置、資本運作等538項決策,發現違規決策30項,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及潛在損失8.33億元。
二是資產負債損益不實。10家企業資產不實89.13億元,占資產總額的0.46%;負債不實80.39億元,占負債總額的0.63%;損益不實56.22億元,占利潤總額的5.23%。
劉家義說,目前,相關企業全部糾正了資產負債損益不實的問題,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項,對112名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理處罰。
據介紹,受有關部門委托,審計署還對10名中央企業領導人員、6名省市長和8名中央部門部長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了審計結果報告。對其所在單位和地方存在的需要糾正和改進的問題,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