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16日訊 記者郄建榮 中國航空集團公司等6家中央企業財務收支個個有問題。近日審計署發布了對這6家央企的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陳塵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問題的根子在企業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和重大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未得到嚴格執行。陳塵肇稱,此次公告的6家中央企業審計情況,是審計署近年來第一次單獨公告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審計署審計的這6家企業是,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審計的內容是6家中央企業2008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陳塵肇說,通過審計發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他表示,這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包括,有的企業會計核算不準確,資產負債損益不實的問題尚未根本消除;有的企業執行國家相關政策不到位,部分項目審批手續不規范;有的企業決策不規范或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和潛在損失。
例如,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由于投資調查不夠充分,未提示相關企業以往違規業務存在的法律風險及對其經營前景的預測失準,所屬華潤勵致有限公司2006年7月增持華潤上華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由25.90%增至72.90%)后,華潤上華科技有限公司連年虧損,致使華潤集團為此承擔虧損25000萬元;截至審計時,華潤集團及所屬企業尚欠繳其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在北京、重慶等地購買土地使用權的價款31700萬元。
神華集團總部有29人(次)持有其中7家公司的股份共計289.57萬元,并取得現金分紅202.08萬元。
陳塵肇認為,這些問題大部分是程序性和技術性的問題,且主要出現在中央企業所屬的二三級單位,中央企業集團總部層面的管理還是好的。“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我們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并依法作出了處理。”陳塵肇透露,也有個別單位的個人違反國家法規,甚至涉嫌違法亂紀。對審計發現的個別違法犯罪案件線索,有關部門正依法立案查處。
目前,6家央企的相關企業已對37名責任人作出處理,其中局、處級干部33人,占89.19%。
審計署對6家央企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審計署認為,這些問題的出現,從根本上講,是由于企業改革尚不到位,公司治理結構不夠完善,此外,也與個別企業領導人員遵紀守法意識淡薄等有一定關系,同時,由于經營鏈條長,相關管理又跟不上,造成中央企業一些下屬單位出現問題較多,審計發現的案件線索也主要集中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