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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6月24日電 (記者 高星)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今天上午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在談到環境保護專項審計調查情況時,劉家義指出部分地方水污染防治資金征收管理不夠嚴格,一些部門和單位少征、套取、挪用和截留水污染防治資金。
劉家義說,近年來水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污染治理和減排任務依然比較艱巨。
一是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部分地區未能完全落實到位。截至2007年底,環渤海地區的13市“十五”期間計劃建設的86座污水處理廠中,有23座尚未開工建設;34個開發區中,有15個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僅2007年就有4000萬噸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
二是監管不到位。截至2007年底,渤海16個臨時性傾廢區中,有7個已超過使用期限而未按規定封閉,個別地方存在政府干預海洋執法、主管部門違規審批傾倒或單位擅自傾倒等問題。
三是部分地方水污染防治資金征收管理不夠嚴格。“三河三湖”流域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一些部門和單位少征、套取、挪用和截留水污染防治資金41.68億元;環渤海地區13市少征、違規使用水污染防治資金等11.85億元,其中5.3億元被挪用于補充環保部門經費和污水處理費代收企業的生產經營等。
此外,審計調查的41戶中央企業中,截至2007年底,有36戶重點耗能企業已提前完成了“十一五”期間節能879.81萬噸標準煤的目標,但10戶企業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超標,9戶企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濃度超標,減排任務仍然比較艱巨。
針對上述問題,環境保護部等部門和相關地方政府正在研究完善有關政策措施,逐項加以整改。《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2008—2020年)》已于2008年底經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正牽頭起草關于加強圍填海管理的意見。相關地方政府正在追繳少征、挪用和截留的資金,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中央企業正在采取加快淘汰落后設備和技術改造等措施,確保節能減排任務按時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