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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服務“三農”取得明顯進展
近年來,保險業服務“三農”保險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農業保險逐年萎縮的局面得到了扭轉。“三農”保險的險種明顯增多,業務規模不斷擴大,覆蓋領域逐步拓寬,功能作用逐步發揮,各項試點穩步推進。
保障農業生產
近年來,農業保險持續保持較快的發展勢頭。2007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51.8億元,是2004年的13倍。參保農戶4982萬戶次,為農業生產提供了1126億元風險保障。2008年1~7月,全國農業保險簽單保費64.5億元,同比增長411.4%,已超過2007年全年的保費收入。
一是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穩步推進。2007年,全國農作物承保面積達到2.31億畝,約為全國耕地面積的10%;承保大小牲畜達到5771.39萬頭(只),家禽3.25億羽(只)。其中,在江蘇等6省開展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試點的水稻、玉米、大豆、小麥、棉花等5種主要農作物面積達1.4億畝,占試點地區播種面積的70%。2008年,中央財政大幅增加了對農業保險的補貼支持。保費補貼經費預算由2007年的21.5億元增加到60.5億元。截至7月底,農業保險承保農作物及林木3.5億畝,各類牲畜(家禽)6.06億頭(只、羽),覆蓋4617.3萬戶次農戶。
二是農業保險服務領域不斷拓寬。目前,市場上開展的農業保險險種達160多個,基本涵蓋了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各個領域。除主要農作物外,還開展了林木、油菜、煙葉、葡萄、西瓜、青稞、蛋雞等特色險種。同時,農業保險延伸到農機保險、農產品價格保險、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險等多個環節,規模化養殖戶及龍頭企業保險等業務不斷發展。2006年以來,海南、廣西、江蘇等25個省市開展了農機具保險,累計承保農機具296萬臺,賠款3.8億元。一些沿海省市還開展了漁船保險、漁工責任保險等業務。
三是農業保險的功能作用逐步發揮。2004~2007年,農業保險賠付47.26億元。僅2007年,保險業為450萬戶次農民提供了32.8億元保險賠償。在應對2008年初南方低溫雨雪冰凍災害、2007年東北大旱和東南沿海臺風等極端天氣氣候事件中,農業保險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應對2008年初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中,能繁母豬保險賠款近1億元,有力地支持了災區重建工作。同時,保險公司發揮在防災防損方面的專業優勢,提升了農業防災抗災能力。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成立以來,先后投入5000多萬元購買相關設備及實施防災作業。
此外,一些地方通過采取龍頭企業、種養大戶或農業合作組織帶動農民統一投保的方式,將政策性農業保險與申請農村小額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結合,力圖解決貸款農戶和農村信用社兩方面的風險保障問題。
服務農民生活
針對農民生活面臨的主要風險因素,保險業加大產品服務創新力度,在養老、醫療、住宅、生育等方面積極提供保險服務。目前,僅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和平安人壽三大壽險公司的縣域服務機構總數就達到4380多個,農村網點(含保險站、所)16000多個,縣域銷售服務人員近60萬人。2007年,全國縣域人身保費收入超過1400億元,農村保費收入近400億元。
一是積極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江蘇、河南、廣東等14個省(市、自治區)的114個縣市參與了新農合試點。2007年,參合農民3017萬人,籌集合作醫療基金36.56億元, 874.9萬人次農民享受到18.4億元合作醫療費用補償。保險公司經辦新農合,有利于發揮保險公司網點、技術、人才和管理的優勢,提高新農合運行效率,減輕政府負擔。二是開展農房保險。共有7個省市開展了農房保險,覆蓋1280萬戶農戶。在福建、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策性農房保險在兩省實現了100%覆蓋。三是發展外出務工農民保險。為農民工提供旅途安全、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傷殘等保險服務,有效地保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了企業安全生產。各地根據自身實際,因地制宜,探索農民工保險的發展模式。四是針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提供包括養老、意外、母嬰健康、獨生子女保險等一攬子保險服務。截至2008年上半年,北京、陜西、湖南等25個省市累計267萬戶家庭得到保險保障,支付賠款2952萬元。五是探索參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
在“三農”保險發展過程中,我們積極探索發展農村小額保險,一些具有中國特色的做法受到世界銀行、國際勞工組織及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等國際組織的高度關注。2008年1月,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在我國召開小額保險國際研討會,將我國發展小額保險的做法在國際上推廣。
進一步發展“三農”保險的措施
從國際上看,在許多國家包括美國、歐盟、日本等發達經濟體在內,農業保險仍然是最具挑戰性的業務領域之一。從我國實際情況來看,發展“三農”保險主要存在以下制約因素:農村潛在保險需求和保險服務能力不足的矛盾;保險經營成本高和農民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農業保險的高風險與巨災風險轉移分散機制缺位的矛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欠缺。因此,我們應該在以下幾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第一,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如果政策性農業保險全面鋪開,農業大省、財政弱省將面臨較大的財政壓力。中央財政應該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補貼力度,通過差異化補貼政策,調動地方政府、保險公司和農戶的積極性。第二,盡快建立由中央財政支持下的國家農業再保險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由中央財政支持下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利用國內和國際兩個保險市場分散巨災風險。第三,加快立法,為農業保險提供法律保障。通過立法,對農業保險性質、保障范圍、經營原則、政府定位、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的界定、經營主體的組織形式以及政策支持辦法和原則、巨災分散機制等進行明確,使農業保險各項工作有法可依,促進農業保險規范化、制度化發展。第四,整合支農資源,提升支農資金的有效性。整合支農惠農政策資金的使用效能,將農業保險政策與農業補貼、農村信貸、農業救濟有機結合,充分發揮政策合力,使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相互聯動,最大限度地支持農業生產。第五,建立農業保險部際協調機制。農業保險涉及發改委、財稅、農業、林業、保險、氣象、防災減災等多個部門職責,涉及面廣,單一部委牽頭協調難度較大。建議國務院建立農業保險部際協調機制,統籌研究有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