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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綜合措施 著力增強農村金融服務能力——訪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唐仁健
本刊記者 魏革軍
記者:唐主任您好!非常感謝您接受《中國金融》雜志的專訪。您是我國農村經濟與金融問題方面的專家,也參與了今年中央一號文件起草。請您簡要介紹一下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對于做好2009年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意義。
唐仁健: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在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對我國“三農”發展現狀作出“三個最”(農業基礎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仍然滯后,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仍然困難,最需要加快)判斷的基礎上,著眼全局,立足當前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又進一步提出了一個重要論斷,就是文件中大家普遍關注的三句話:“擴大國內需求,最大潛力在農村;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基礎支撐在農業;保障和改善民生,重點難點在農民。”我理解,這一論斷主要基于三方面考慮:
首先,從發展進程看,這些年我國經濟持續增長,社會和諧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得益于農業農村發展的好形勢。糧食生產連續5年豐收,農民收入增速連續4年超過6%,為我們辦大事、解難事,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今年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大背景下,做好農業農村工作,實現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目標,對全局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其次,從城鄉差距看,當前的農村基礎設施也好,公共服務也好,欠賬仍然很多,消費上更是落后城市很遠。我們查了查消費方面的資料,到2007年底(2008年數據尚未公布),每一百個農民家庭擁有彩電94.4臺,空調8.5臺,僅相當于城市1995年的水平;洗衣機45.9臺,只達到城市1985年時的水平。2008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108487.7億元,但人口占60%的廣大農村地區(縣及縣以下)卻只有34752.8億元,僅占32%。基礎設施方面,到2008年底,農村還有2.27億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沒得到解決,110萬戶、500多萬人用不上電,6萬多個建制村不通公路,2000萬農戶仍住茅草房和土坯房。社會事業方面,目前農村人均占有的教育資源仍不及城鎮的1/5、人均占有的公共衛生資源仍不及城鎮的1/7,加強和改善農村公共服務的任務仍然非常艱巨。差距就是潛力。今年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內經濟增長放緩,最基本的出路、最現實的選擇就是著眼縮小這種差距,依靠增加農村建設投入和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加快開拓農村市場、擴大國內需求。
再次,從工作要求看,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的第一年,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最關鍵的一年,也是鞏固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最困難的一年,各方面對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都充滿期待。但現實的情況卻很令人擔憂。當前“三農”也好,全局也好,都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和風險。國際經濟環境還在惡化,國內經濟增長繼續放緩,資源能源產品價格全面下行,農民工就業形勢更加嚴峻,搞不好確實存在農業生產滑坡、農民收入徘徊、農村發展勢頭逆轉的危險。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非常清醒。在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特別強調,在經濟發展遇到困難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更加重視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千方百計確保農業特別是糧食安全不出問題。溫家寶總理也指出,只有堅持不懈地鞏固和加強農業這個基礎,才能牢牢掌握謀劃全局的主動權。就是說,在嚴峻的形勢面前,必須首先把“三農”問題解決好。歷史經驗表明,在經濟出現波動和風浪的情況下,只要把農業農村這個大頭穩住,全局就不會有什么大問題。出臺新世紀第6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把夯實農業基礎、促進農民增收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內容,將極大地支撐全局問題的解決,提振大家進一步做好“三農”工作的信心。
記者: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就“三農”工作提出了許多重要政策,今年的一號文件是如何突出年度特點,將《決定》提出的政策要求細化并形成具體的政策措施的?
唐仁健: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突出了年度特點,主要圍繞2009年如何穩糧、增收、強基礎、重民生,細化實化了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許多重要政策。要求抓住中央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的有利時機,努力開拓農村市場,激活農村要素,擴大農民就業,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民生,千方百計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千方百計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繼續提供有力保障。
這些政策措施,可大致概括為“四個用于”、“四個擴大”、“四個提高”、“四個建立”、“四個取消”。“四個用于”,即提高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用于農業農村的比重,新增國債使用向“三農”傾斜,耕地占用稅稅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農業,城市維護建設稅新增部分主要用于鄉村建設規劃、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四個擴大”,即擴大農業“四補貼”規模,擴大“家電下鄉”實施范圍,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擴大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范圍。“四個提高”,即繼續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提高農村學校公用經費和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逐步提高縣級財政在省以下財力分配中的比重。“四個建立”,即建立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當地發放貸款的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制度,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逐步建立資金穩定、管理規范、保障有力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四個取消”,即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加快取消主產區糧食風險基金資金配套,在全國范圍內免收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的通行費,對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實行免費。其中最突出的亮點有三個,一個是農村危房改造提上了重要議事日程,一個是開始啟動農村養老制度建設,再一個就是明確要求保障村干部的基本報酬(不低于當地農村勞動力的平均收入水平)。
記者:文件提出,“擴大內需、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要進一步增加農業農村投入,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并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請您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唐仁健:進一步增加農業投入、把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村民生工程建設等作為投入重點,既是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的實際體現,也是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擴大消費需求、保持當前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舉措。因此,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擴大內需、實施積極財政政策,要把“三農”作為投入重點。這項政策措施,主要重申了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三個“大幅度”的要求,即“大幅度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讓收益、耕地占用稅新增收入用于農業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對中西部地區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具體有三方面的含義:一是提高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用于農業農村的比重,新增國債使用向“三農”傾斜。以改善農村民生為重點,全面加強農村水、電、路、氣(沼氣等清潔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加快農村科教文衛、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二是明確規定耕地占用稅稅率提高后新增收入要全部用于農業,進一步強化了耕地占用稅的使用方向。開征耕地占用稅,為的就是解決耕地改良資金不足的問題,加強耕地保護。2008年1月1日實施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這個《條例》提高了耕地占用稅的征收標準,每平方米稅額在原來的基礎上提高了4倍,擴大了征稅范圍,將納稅人擴大到外資企業,將征稅對象擴大到整個農用地。這將成為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三是2009年起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及縣以下資金配套。多年來,農業基本建設都采取中央與地方共同投資的做法,這種做法對強化地方政府支持“三農”責任、調動地方政府增加農業投入積極性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地區發展很不平衡,不少地方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建設項目,往往因地方無力配套不能正常發揮效益,甚至帶來負擔向縣級轉移、“移花接木”、“一女多嫁”、“空頭支票”等一系列問題。今年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取消配套,對于緩解中西部地區建設項目資金配套的壓力將收到積極效果。同時,文件對金融增加農業農村投入,也作出了具體規定。
關于較大幅度增加農業補貼。近幾年,中央出臺了農民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資綜合直補等一系列農業補貼政策,初步形成了農業生產性補貼與農民收入性補貼相結合、綜合補貼與專項補貼相配套的政策框架,對調動好、保護好、發揮好廣大農民的積極性起了關鍵作用。2008年,上述“四項補貼”的總規模已達到1028.6億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是2006年的3.3倍多。但從國際經驗看也好,從我們可以動用的空間看也好,現在這樣的補貼數量仍顯不足,補貼標準偏低,范圍還較小,補貼辦法也有待完善。考慮到穩定農業生產和增加農民收入的形勢非常嚴峻,一號文件明確提出今年要在上年較大幅度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初步預計,2009年“四項補貼”的規模將達到1200億元。其中,農機具購置補貼將大幅增加,中央安排的補貼資金達到100億元,比2008年增加60億元,補貼范圍將覆蓋全國所有農牧業縣(場)。
關于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財政體制改革。縣是我國行政管理的基礎層次,是功能相對完備的國民經濟單元。截至2007年底,我國有2791個行政單位,全部縣域單位人口總數超過9.62億,約占全國總人口的73%,縣域經濟實現的國內生產總值約占全國的60%。1982年開始,地級市逐步取代地區行署,形成一級獨立的財政,成為一級完備的政府,市管縣成為中國地方行政的主要模式。目前地級市管縣的數量已占全國縣域單位總數的70%。當時的本意,是為了中心城市有較大的發展腹地,推動工業化和城鎮化,發揮中心城市的輻射作用,帶動周圍農村地區的發展。應該肯定,在市管縣體制下,地級市對縣域發揮了一定的帶動作用。但不少地級市事實上并不具備輻射帶動能力,反而越來越多地出現了與縣爭利的現象,縣域財富向市級財政集中,市級政府的工作安排、財政支出的投放重點日趨集中在市本級,不利于縣域經濟的發展。鑒于這種情況,一些省級政府開始嘗試實行省管縣的體制。其中,浙江的經驗是財政體制上的省管縣(市),即在財政體制、轉移支付、財政結算、收入報解、資金調度、債務管理等方面實行省對縣(市)直接管理,并適當下放經濟管理權,但仍然維持市對縣的行政領導地位。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24個省區市實行了省直管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對這些嘗試給予了充分肯定,提出要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體制改革,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可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縣(市)的體制。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進一步明確規定,把糧食、油料、棉花和生豬等農業生產大縣納入改革的范圍,主要是貫徹落實《決定》精神,體現對農業大縣的支持,擴大農業大縣的發展自主權,增強其經濟活力和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