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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指的是什么
上面講了一通金融學科,但“金融”指的是什么?
在西方的貨幣銀行學教科書里找不到有關“Finance”的界說和定義。在中國人寫的貨幣銀行學教科書里,前些年也找不到“金融”的界說和定義。
沒有界說和定義,但大家卻天天在用而相安無事。然而,在上世紀的后幾年,金融是什么的問題卻突然襲來。
1997年9月,在西南財經大學主辦的“ '97中國金融學科建設與發展”研討會上,首次提出了“金融”學科的“定位”問題,實際上就是“金融”這個詞應怎樣界定的問題。
到2000年,有一個說法日益流傳開來:關于 “金融”這個詞,中國人可能用錯了,中國所說的“金融”實際是指英文Finance。
這在金融學界,特別是大學的金融院系,引起了一陣不大不小的混亂。關于這樁公案,在世紀之交,我專門寫了幾篇文章,大家可以參看。現在只概略地對“金融”是什么作點提示。
1.“金”與“融”兩個字極為古老;但兩個字合而為“金融”的這個詞并非古已有之。直到1716年的《康熙字典》,還沒有列入這個詞條。這說明,到18世紀初,這個詞在中國還尚未流行。
2.辭書中列入“金融”詞條,最早見于20世紀初編纂的《辭源》與《辭海》。
《辭源》對“金融”一詞的釋文是“今謂金錢之融通狀態曰金融”;《辭海》的釋文是“謂資金融通之形態也”。兩書所謂的“融通”均指通過銀錢業的資金“融通”。
3.上世紀30年代,中國的學者都以“金融”概指“貨幣”與“銀行”。
如1934 年馬寅初為The Principles of Money and Banking一書的中譯本作序時,開宗明義的第一句話就是“貨幣與銀行構成金融之二大要素”。再如,上世紀30年代末,有一本國立北京女子師范學院出版的《金融論》。其上編為貨幣論,下編為銀行論。這顯然是一本貨幣銀行學的論著。也就是說,作者把“金融”等同于“貨幣”加“銀行”。
4.上世紀60年代編的《辭海》關于金融的釋文是:“貨幣資金的融通。一般指與貨幣流通與銀行信用有關的一切活動,主要通過銀行的各種業務來實現。如貨幣的發行、流通和回籠,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國內外匯兌的往來,以及資本主義制度下貼現市場和證券市場的活動等,均屬于金融的范疇。”
《辭海》的這個釋文,勾勒了“金融”這個范疇的外延,而沒有涉及“金融”這個范疇的內涵。
我在上世紀90年代初為《中國大百科全書(財政稅收金融價格卷)》寫的金融詞條中,對“金融”這一范疇的內涵作了界定。在我編寫的教材中也有所反映。
5.很明顯,對于“金融”這個范疇的理解,并不是“論證”出來的,而是在經濟生活中自然而然形成的。
6.中文的“金融”與外文相對照,如果要求一對一,英文只有 Finance(其他西文都是同一個字源)堪居其位。其實“金融”與“Finance”并不恒等。但在翻譯中,當要求一個詞與一個詞對應時,只能把它們栓對。
Finance的詞意極為寬泛,只要與錢有關,無論任何大大小小的事物,都有可能使用Finance這個詞。對此,《牛津大字典》以及許多具有權威性的辭書均有解釋。
有趣的是,最有權威的《牛津大字典》,在Finance的條目下,列出了國家財政、公司財務和個人收支等解釋,卻沒有特別列出融通資金的金融的解釋。
7.但是到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國外經濟學界和國家管理層,對Finance形成了一種狹義的用法。最狹義的專指資本市場。如西方權威的經濟學辭書《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金融學的釋文就是典型例子。我們在理解Finance的傳統含義的同時,必須領會其狹義的用法,否則就無法交流。
8.同時,也許更要提醒的是,只根據Finance的狹義含義,就要求“叫停”中國至少百余年賦予的“金融”的涵義,恐怕也不能成立。
9.如何處理對“金融”概念的不同解釋?唯一的途徑是“和平共處”。
許多概念都有不同的含義,要想統一概念再進行交流,那是書呆子的想法;而且許多學科,在基本概念有不同詮釋的條件下,并沒有因之而不能發展。
關于金融學科發展的幾點想法
現在我們回到對金融學科演進的回顧。
通過回顧,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客觀經濟生活的發展推動著學科的建設;推衍一步,如果一個學科不能適應客觀經濟生活的發展,必將喪失生命力。
面對經濟領域、金融領域急速的發展變化,是否應該提出這樣的課題:我們在金融學科建設之中應該怎樣迎接挑戰,有所作為?
我想到這樣幾點:
1.貨幣銀行學要再上一個臺階。
從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應運而生之后,貨幣銀行學不斷吸收營養,擴充內容并提高水平,到現在已經成為很大的一門課程。面對不斷發展的金融,還能不能繼續擴充內容?
如果不能,作為金融專業的一門主課,貨幣銀行學應該怎樣才能有新一輪的飛躍?
2.微觀金融分析,或者說現代金融學,已快速發展了三四十年。面對這一領域名稱眾多的課程,時時給人以“春秋戰國”般的感覺。是不是有必要對之加以梳理?
3.這次世界性的金融風暴,特別地提醒人們,在金融領域,對于宏觀與微觀之間互為因果、相互作用的客觀事實必須加倍重視:無論怎樣精確的模型,如果忽視宏觀背景,都不能保證立于不敗之地;不剖析微觀主體經濟行為及其所運用的工具,憑借現有的宏觀調控工具也保證不了全局的穩定。這就要求我們對兩者關系的研究,必須有突破性的進展。-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