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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海寧
試問:到底是誰向國企高管發工資?過去是國企高管自己給自己發工資,現在又是面向國企征求意見,公眾難道與國企一點關系都沒有嗎?筆者認為,中國版限薪令讓公眾參與意見,只會增加限薪令的民主性與科學性,不會讓限薪令陷入口水之爭。
財政部辦公廳日前向各有關單位印發《金融類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某金融國企透露,這份中國版限薪令中明確規定,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最高年薪為280萬人民幣,且該薪酬為稅前收入,要依法交納個人所得稅。(2月9日《北京青年報》)
美國總統奧巴馬發布受援金融企業高管“限薪令”之后,中國公眾也期待有關方面發布國企高管“限薪令”。可當“金融類國企負責人年薪擬280萬封頂”消息傳出后,國人不免傻眼了——— 國企高管咋拿這么高的工資?到底憑什么拿這么高的年薪?
眾所周知,中國金融業尚未全部放開,競爭并不充分,金融類國企所取得的那些業績有多少是企業負責人價值的體現很值得質疑。實際上,國企背后本身存在行政推手,國企的業績相當部分是利用天然優勢獲得的。從這個角度來說,有關方面開出280萬年薪的價碼有點離譜。
據報道,“280萬元人民幣”的數額略低于美國版限薪令,但請別忘了,中國金融類國企負責人所承擔的責任與壓力難以與美國金融企業高管比肩,年薪自然而然不能與美國比高低,而是要基于中國國情。筆者以為,無論是基本年薪還是效益薪酬,都不能脫離國企高管之間收入差距大、國企內部收入差距大等國情,更不能忽視公眾的聲音。
之前,不少金融類國企負責人之所以拿天價年薪,一個重要原因是國企高管自我膨脹,而監管部門往往是聽之任之。幾年前,官方就有“最高不超過員工工資14倍”的說法,但一些國企高管或者有國企背景的企業高管動不動就拿千萬年薪的事實依然存在。而且,考評標準不夠合理也是造成天價年薪的一大因素。
按理說,公眾作為國企的實際出資人,有權決定國企高管拿多少工資——— 至少有權決定基本年薪和福利津貼。但事實上,公眾決定國企高管薪水的權力被虛置,代替公眾履行權力的有關方面也沒有盡到責任。比較可悲的是,有關方面如今依然忽略民眾的權力——— 中國版限薪令征求意見時,只是向有關單位印發,并沒有尋求公眾支持。要不是某金融國企透露“280萬元人民幣”這一信息,民眾還蒙在鼓里。
中國版限薪令只是面向相關部門和一些國企征求意見,顯然與醫療改革、教育改革公開征求民意反差極大。試問:到底是誰向國企高管發工資?過去是國企高管自己給自己發工資,現在又是面向國企征求意見,公眾難道與國企一點關系都沒有嗎?筆者認為,中國版限薪令讓公眾參與意見,只會增加限薪令的民主性與科學性,不會讓限薪令陷入口水之爭。
世界銀行副行長法耶澤爾·喬杜里日前表示,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企業高管獲取天價薪酬是不道德的。我們指望每一個國企高管基于道德考慮主動降薪是不現實的,只能由輿論來鞭策以及政府下達限薪令。但如果限薪令缺少民意,國企高管始終拿著高薪,陷入道德拷問的就不僅是國企高管,有關部門也難辭其咎。
目前,國企高管的薪酬不僅不合理,而且不透明。國資委相關負責人早在2007年就表示,今后國企負責人的收入將適時公布。可到了今天也不見完全公開,國企的出資人——— 民眾當了多年的擺設,今后一段時間內恐怕還要繼續當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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