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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10個人,就可以無視近千名企業職工的權益——像變戲法似的將上億元國有資產盡收囊中,在這些善良的員工看來,這部蛇吞象的鬧劇幕后一定還有主使
文 本刊記者 馬麗 阮加文 *廖崇道
作為湘潭國有企業原湘鄉化工廠的退休、離職干部,宋紹怡、許克成沒想到《國資委主任》的真實版正在他們身邊上演:湘鄉化工廠的十名高管,利用湘鄉化工廠破產的機會,通過一系列暗箱操作將巨額國有資產據為己有。如果以1997年國家的統計資料為依據,這份國有資產近1.4億元,如果以2007年四川開元集團收購湘鄉化工廠變體——“湘潭堿業有限公司”的價格為依據,這份國有資產是9400萬元。伴隨著國有資產流失,湘鄉化工廠近千名職工的股權和善良正遭受著踐踏。
《法人》雜志記者經過深入湘潭的實地調查,不但透析了事件的真相,更靠近了事件背后為維護國有資產和自身權益鍥而不舍的一群人。
“脫殼經營”下消失的國資
湘鄉化工廠(下稱“湘化”)是湘潭市預算內國有企業,主管單位是湘潭市化工局。由于歷史原因,1997年的湘化負債近2個億,資產負債率高達154%。為了維系企業和數千名職工的生計,湘化走上了破產重組之路。
但是湘化沒有走一般的破產路徑,而是選擇了逃避債務的“脫殼經營”:停止以湘化名義的經營,讓其進入破產程序,另行注冊新的公司,全面接管湘化的經營業務,但不接管湘化的債務。正是這個“脫殼經營”之術為后來的侵吞國有資產埋下了隱患。
1997年8月,湘化以其勞動服務公司和工會的名義分別出資40萬元和15萬元,共計55萬元注冊成立了湘潭堿業有限公司(下稱“湘堿”),當時是湘化勞動服務公司以辦公大樓30萬元的資產和雕畫玻璃工藝廠10萬元的資產,湘化工會以實物10萬元和現金5萬元的資產出資。湘化勞動服務公司經理宋紹怡擔任了湘堿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但是一個月后的9月7日,宋紹怡將董事長職位轉給年輕的王禮平,王禮平一直擔任董事長職位直到2007年湘堿被四川開元收購。
湘堿帶著國有資產55萬元經營湘化,但是真正的啟動資金卻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從湘化現有資產中撥過來的1275萬元,它是以買斷850名職工國有企業身份的形式,人均15000元計算得出;二是這850名員工根據公司制定的集資入股方案,分別投資1000元到11000元不等的股金共計163萬元。
湘堿的會計報表、當地一家會計師事務所2001年對湘堿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湘堿向入股員工簽發的《股權證》證實了上述事實。需要指出的是,這1275萬并沒有真正量化到職工頭上,而是以湘化的應收貨款、庫存的產品、原材料和生產系統內的在制品等合計1275萬的流動資產投入湘堿,因此,理論上湘堿1330萬元的資產(1275萬+55萬)都屬于國家所有。
宋紹怡告訴《法人》記者,甩掉債務的湘堿從1999年開始盈利,截至2004年湘堿凈利潤3423萬元,但是這些凈利潤幾乎沒有國家和職工的份,而是巧妙進入湘潭十人的腰包。
2002年國企改革出現了MBO(管理者收購)的風潮,湘堿很自然的加入了這一行列,以王禮平為首的十人經過三次精心運作,實現了將國有資產據為己有的目的。
第一步,2002年3月20日,將55萬元的原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改為王禮平、唐開石、章漢奇、唐毅、劉大軍、丁映輝、彭建強、趙紫薇、陳小羅、肖韶來等十位自然人的現金55萬元,其中王禮平出資29萬元;
第二步,2003年5月20日,將湘堿注冊資本增至1275萬元,仍按比例劃至了王禮平、唐開石等十人名下,其中王禮平出資357萬元;
第三步,2005年4月26日,將湘堿注冊資本再次增至4700萬元。通過一份股權結構設計方案將股東由原來的十人擴充至49人,但是原來十人的財產均以幾何方式增長,以王禮平為例,1997年作為董事長的王禮平僅僅投資了11000元,2005年則暴漲至2642.26萬元。
在湘堿成立、運營和盈利的同時,湘化這個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企業,一直輾轉在北京和湖南、湘潭省市兩級,爭取在破產企業的籠子里排上隊,直到2004年12月才正式破產。
湘鄉破產后,湘堿以3000萬的低價拍下了其無償使用達七年的湘化的機器設備和裝置、380畝土地的生產經營場所等固定資產。
同時,政府對包括湘堿850名職工在內的全部湘化1300名員工進行了國企職工身份買斷,人均按2萬元計算,總體費用基本上相當于湘堿拍下湘化固定資產的3000萬,這再次證明了1275萬不是對850名職工國企身份的買斷,如果是對850名國企職工身份的買斷,政府沒必要在正式破產時對這部分人進行二次買斷。
“將湘化的流動資產剝離出來放到外邊,讓它運作幾年,用其產生的利潤把湘化的固定資產買下來;也可以說是用其產生的利潤把全廠職工國企身份買斷,然后湘化的固定資產拱手送人。”一位了解內幕的人士總結了王禮平等人運作的奧妙。
是真實出資還是謊言?
根據2002年3月20日的湘堿《股東會議紀要》,55萬元原始注冊資本之所以變更到王禮平、唐開石等十人名下,是因為“由湘鄉勞動服務公司出資40萬、湘鄉化工廠工會出資15萬并未到位,而公司運作實際資本是授權委托的出資人王禮平、唐開石、章漢奇、唐毅、劉大軍、丁映輝、彭建強、趙紫薇、陳小羅、肖韶來等十位自然人的現金55萬元!
同樣,根據2003年5月16日的《股東會議紀要》,公司注冊資本由55萬元變更為1275萬元,是由王禮平等原十位出資人在原出資額基礎上按比例追加的投資,其中“王禮平股東原出資29萬元,增加股資328萬元,共計出資357萬元,占資本總額的28.0%;唐開石股東原出資2.6萬元,增加股資125.4萬元,共計出資128萬元,占資本總額的10.0%……”
這兩份股東會議紀要透露出一個信息:55萬和1275萬元的國有資產都是王禮平等十人的個人出資。果真如此,王禮平們就不存在侵吞國有資產的嫌疑。
宋紹怡認為這是他們迷惑外界的障眼法,他告訴《法人》記者,王禮平在2005年6月湘潭中院的法庭上(宋紹怡等41名職工股東提起的股權之訴,下文會有論述)親口承認,其出資的29萬來自于湘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財務人員在看過湘堿的財務報表和工商變更登記資料后表示, 1275萬元的出資也存在很大問題。
湘堿從1997年至2004年會計報表的實收資本一科均為1275萬,所謂的實收資本就是出資人的原始資金。而2003年5月湘堿將注冊資本由55萬元增至1275萬元,工商變更登記時認可王禮平等十人新增投資1220萬元,如果這是真實的,“實收資本”科目期末數應是:1275萬+1220萬=2495萬元,而不是03年所顯示的1275萬元。
事實上,2004年12月的《湘堿股權結構設計方案》也明確表明,王禮平等十人是代表907名職工(后又有新股東加入)持有股份,王禮平十人無法隱瞞這一事實。
對王禮平等人的行為,宋紹怡、許克成等一批原湘化職工不斷的舉報、上訪。2007年11月中旬湘鄉基層檢察院介入此案。據知情人透露,湘鄉檢察院對王禮平十人中的唐開石、章漢奇、唐毅、劉大舉和丁映輝五人進行了傳訊,他們對侵吞國有資產的事實全部認可,甚至主動交出了幾十萬元暫扣款。
正在湘鄉檢察院準備立案時,突然又沒了動靜。知情人士透露,這與原湘潭市委副書記勞動的出現有關。勞動是從湘鄉走出去的領導,參與指導了湘鄉的破產工作。在檢察院著手調查后,勞動去了一趟檢察院,之后該案被擱置,唐開石等五人被放,暫扣款也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