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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反復權衡的地方發債,終于在應對金融海嘯的大背景下突然提速,而地方發債開閘的日期,最早可能就在2009年2月,其方式為財政部代發地方債券,而非由地方政府直接發債。
而在此之前,配合中央政府4萬億元規模的經濟刺激計劃,地方政府出臺的配套投資計劃總規模已經高達18萬億元,近乎四倍于中國的年財政收入,地方政府企望如此大規模的投資保住經濟增長,進而穩定就業。這顯然是躊躇已久的地方債突然提速的主因之一。
2009年1月20日,國務院將下達分地區代發地方債額度,2月初將正式向社會發行。不過,盡管“救市”逼人,中央政府對于地方發債,仍有保留。
突然提速
“財政部已經著手代發地方債的具體工作。”2008年12月29日下午,接近財政部的一位消息人士告訴記者。當天上午,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各地方政府財政廳局的負責人都已來到北京,會商地方發債事宜。
記者了解到,參與此次會議的主要包括各地方財政廳局國庫處、預算處、經濟建設處的主要負責人。在這次會議上,財政部透露了有限開放地方發債的思路,即由財政部根據國務院批準額度,代為發行地方債券,其渠道基本與目前發行的國債相同。
前述消息人士告訴記者,目前財政部已經制定了中央代發地方債券的“時間表”。在2008年12月29日召開會議之后,在2009年1月5日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正式公布中央代發地方債券事宜,屆時,一直緊閉的地方發債大門將有限打開。
接下來的日程工作安排更加緊湊。按照財政部的安排,1月5日~12日,國務院將首先開始研究地方發債的債務指標,即分析匯總地方的各類投資需求,并最終確定一個地方債券的額度。而1月12日~15日,地方政府將按照規定上報自己的債券發行規模。
在對這兩部分數據匯總對比過后,按照工作計劃,國務院將在1月20日最終下達分地區的債券發行額度。不出意外,按照既定計劃,2月1日,由財政部代發的地方債券將正式掛牌發行。
對于這部分代發的地方債券是否包含在既有的2009年國債規模之內,上述接近財政部的人士并未給出正面答復,而此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以及基本認可了2009年的國債發行規模在5000億元左右。
代發“代還”
與地方政府期待的直接發債尚有距離,本次國務院有限開放的地方政府發債實際上是“代發代還”,最終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將被冠以“財政部代發XX年XX省政府債券(xx期)”的稱謂。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務院代理發行地方債券的通知》、《財政部代理發行地方債券暫行辦法》以及《財政部關于地方政府債券預算管理問題的通知》的三份文件中的相關規定,地方債不僅要由財政部代發,也要由財政部代為辦理償還手續。
“在操作層面上,在國務院核準的額度內,財政部將會通過發行國債的方式,按照批準的額度,將地方債券向社會發售,而在償還環節,則由地方財政將到期本息按期繳送至財政部的專戶,由財政部代為償還。”前述接近財政部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這就是所謂的“代發代還”。
通常情況下,由財政部代發的地方債券償還期限為3年,每期的發行額度,由地方政府與財政部在國務院批準的額度內,協商決定。如果到期不能償還,原則上可續發1~3年的同類債券,但續發的地方債券到期之后,仍不能償還的,將不再允許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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