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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社會一直關心的央企薪酬問題,國務院國資委主任李榮融15日表示,“無論是企業負責人薪酬還是職工薪酬,都必須和企業以及企業的產品競爭能力相適應。”
明年推進央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在15日舉行的中央企業負責人會議上,李榮融表示明年國資委的五大工作之一是推進中央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李榮融表示,在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國資委將合理調控企業負責人薪酬水平。
目前,國資委對中央企業負責人普遍實行了以業績為導向的年度薪酬制度,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由基薪和績效薪金組成。基薪根據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結合企業經濟規模和收入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績效薪金與年度考核結果掛鉤,最低為零,最高3倍封頂。
適當調低央企負責人年薪增長速度
此前,關于央企高管存在“天價”薪酬的話題曾一度引起社會熱議。國資委企業分配局有關負責人曾對此予以駁斥,表示2006年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平均薪酬為53.1萬元,并無“天價”薪酬。
據國資委公布的數據顯示,在中央企業負責人第一任期(2004-2006年)期間,央企負責人薪酬總額年均增長14.84%,薪酬水平年均增長14.92%,均低于同期中央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均增長和全國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年均增長幅度。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國資委黨委已經決定適當調低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增長速度,以縮小與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差距。”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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