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錢文揮此前曾表示,“改善型”的概念太過寬泛,執行起來比較困難。他舉例說,假如一個人已有了一所小房子,以前沒有貸款過,現在他想貸款購買一所面積大一點的房子,這樣的需求可稱之為“改善型購房”,也滿足“首次(貸款購房)”、“自住”、“普通(住房)”的概念,銀行可給予貸款利率、成數上的優惠。但是,假設一個人已經有了兩棟別墅,現在他想貸款再買一棟更大的別墅,這樣的需求顯然不能被稱為“改善型購房”。
至于什么是“首次利用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上述銀行人士認為,“既然是貸款,其依據的應該是央行征信系統,這也與銀監會的提法類似,也與359和452號文一致。這也就是說如一個人以前沒有利用貸款已購置過一套住房,如其在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時使用貸款,也可判定為是首次利用貸款購房而享受優惠政策。”
對此,一房貸公司人士則暗示,“如果你已經貸款購房但只要未計入征信系統,仍可以享受到優惠利率。”
而事實上,不論是央行還是銀監會在最新文件中都有明確規定。央行在302號文中要求,“要加強與地方房產管理部門的合作,及時獲取居民房產產權登記信息,準確區分借款人是否屬首次購房,并將個人住房貸款的相關信息及時錄入信貸征信系統。”銀監會71號文也要求,各商業銀行應對借款人首次利用貸款購買自住房做好盡職調查,根據有效證明嚴格甄別。要求銀行嚴肅查處假權證、假按揭、假首付等騙取銀行貸款的行為。
貸80萬元公積金須符合四個條件
早報記者 朱楠
昨日,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公布了最新“住房公積金個貸政策咨詢問答”。其中,對于可享受貸款總額80萬元的具體對象和限制條件做了明確說明。
按規定,可享受貸款總額80萬元的貸款人應同時符合4個條件:是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每戶家庭有兩個人及以上參與貸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人的同戶成員,并與借款人屬同一戶籍且同住時間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直系血親);每戶家庭有兩個人及以上均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符合其他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條件(如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余額倍率、還款能力等)。若不屬于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每戶家庭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限額為2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貸款總額度不超過30萬元。
同時,對只有一個人參與貸款的家庭,若是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基本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有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補充公積金可貸額度不超過10萬元,總計不超過40萬元。若不屬于第一次購買自住住房,基本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20萬元;若有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公積金可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總計不超過30萬元。
對于新政策執行時間的認定環節,公積金管理中心明確規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調整政策是2008年10月27日(含10月27日)以后發放的貸款,以貸款發放的時點作為認定新政策執行時間;2008年10月27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提高限額、下降首付比例的新政策自2008年11月1日起,根據借款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受理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