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是“小憲法”保障群眾的參與權。合寨村1980年制定的“村規民約”歷經多次修改完善,1990年又進一步圍繞社會治安、村風民俗、計劃生育、財務管理等制定了《合寨村村民自治章程》,群眾稱之為“小憲法”。“小憲法”保障了群眾的參與權,確保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從而調動了群眾建設公益事業的積極性。
四是“小紀委”保障農民的監督權。從1980年開始,合寨村從黨員干部、村民代表中選出部分原則性強的代表成立了村民主理財小組,每季度對村里財務進行逐筆審核清理;1998年后,村里結合推進民主政治建設,成立了由12人組成的村級事務監事會和7人組成的集體經濟審計小組,由“兩組一會”對村民關注的敏感問題進行監督。
合寨村群眾告訴本刊記者,合寨村支書和主任不能直接插手錢和賬,而是由民主理財小組監管、一名支部委員負責開支審批,500元以上開支必須經村“兩委”班子開會研究同意,重大開支和投資項目,必須經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理財小組每季度對村里的收支情況都要進行一次全面審核和把關。村級事務監事會負責對村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事務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村干部履行職責、廉潔自律每半年進行一次民主評議。
見證農村基層民主
合寨村的村民們當時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率先創建的村民委員會會在中國產生巨大的影響。合寨村實行自發選舉搞村民自治之后,中共河池地委、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政部等派出工作組前往進行專門考察,最終都給予了充分肯定。
韋向生驕傲地向記者透露了一組數據:1980年合寨村農民人均純收入為57.83元,2007年這一數字突破了3100元。2008年4月11日,合寨村舉行第九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全村3264名選民中共有3132人參加投票,投票率超過96%。與之相應的是,28年來合寨村村委會已先后經歷9次換屆,始終保持著高度的透明度及公正性,沒有出現過村干部賄選、決策專斷、貪污挪用等問題,受到全村4300多名群眾的一致肯定。
合寨村開啟的村民自治,與包產到戶、鄉鎮企業一起,被譽為中國農民的三大歷史性創造。據民政部統計,截至2007年,我國農村已成立了62萬個村民委員會。(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張周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