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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轉變
“實現商務部職能轉變,這已經在商務部最新的‘三定’方案中得到了很大體現。”陳文敬認為。在他看來,綜合司職能的明確是最為突出的。
此前,商務部缺乏能統籌各項職能特別是監控商務宏觀形勢,及時從宏觀角度提出宏觀調控建議的綜合業務司。
2006年,商務部從規劃財務司專門劃出綜合司。此次“三定”方案中將綜合司的職能明確定為“組織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
“這是部委改革的一個方向,加強對市場、對主管領域的研究,而不是具體的經濟事務,具體操作應該讓位于企業和非政府部門。”陳文敬說,“事實上從今年上半年開始的各地調研,很多都是由綜合司來牽頭去做的。”
同時,商務部還將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職責交給了地方政府,將貿易投資促進、援外項目招標、主辦的相關會展活動等具體組織工作,交給了事業單位。
銀河證券宏觀分析總監張新法認為,商務部對部分項目審批權限的下放,體現了商務部集中精力抓宏觀大局的思想。
而“三定”方案對商務部的整體職責描述也體現了職能轉變的一個新方向,增加了“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并提出建議”這部分內容。
漸進式改革
實際上,2003年商務部成立之初,時任部長呂福源就有意讓中國商務部比照美國進行體系建設。
為此,商務部當時提出了四大職能轉變:從單一管理貨物貿易進出口轉變為管理包括服務貿易在內的所有進出口活動;從只管理進出口活動轉變到管理所有涉外經濟活動;從只管理對外貿易轉變到同時監測對外和對內貿易;從只管理對外貿易的商品流通環節轉變為管理相關產業的生產活動。
薄熙來上任后,更是為了擺脫最初外經貿部的痕跡,大力推進內外貿融合,實現其大商務部的意圖。2004年8月的煙臺研討會,薄熙來向商務部的智囊機構——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提出了15個研究方向,同時規定研究期限最長為一年。包括“內外貿一體化”以及現代物流建設等相關事宜,在當時都是研究的重點。
此后的2006年,服務貿易司的組建,科技司和機電司的合并,規劃財務司的分拆,都是朝著大部制的目標在漸進。
最新的“三定”方案中,新成立的市場秩序司是由全國整規辦以及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撤并而成。屬于原勞動保障部的制定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等職責,也劃入到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
此外,商務部也取消和下放了部分行政職權,取消直接辦理與企業有關的評比及品牌評定活動、取消編報并執行機電產品配額年度進口方案、取消對引進技術的再出口進行監督的職責。
“這些舉措在商務部調整進出口結構、改善貿易環境等方面都將起到促進作用,有利于從更宏觀的視角實現間接調控。”陳文敬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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