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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未發退股公告
實際上,早在今年3月,企業質疑電子監管網一事便已被媒體報道(詳見本報今年3月25日、4月1日相關報道)。4月17日,國家質檢總局還曾召開新聞發布會,稱已經將其在中信國檢的30%股權轉讓給中信集團。
記者昨天查詢了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自今年4月以來發布的所有公告,未發現任何關于國家質檢總局從中信國檢退股的信息披露。相反,該公司在最近幾次公告包括年報中仍在強調:中信國檢為國家質檢總局、中國電信及本集團成立之合資公司,其主要業務為經營電子監管網。在年報的“未來展望”中,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稱:自推出電子監管網后,中信國檢獲得企業、消費者、國家質檢總局、藥監局、國家工商局、商務部、農業部等熱烈反應。“藥監局2008年4月的政策規定藥業制造商及分銷商強制性使用電子監管網,亦令本集團最近的入網費收入增加。本集團計劃于2008年底向該等藥業公司推出增值服務及其它產品”。
-新聞背景
電子監管網之爭
從2005年4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推廣中信國檢經營的“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業務,要求生產企業對所生產的產品賦碼加入電子監管網,供消費者向該網站查詢。入網企業須繳納數據維護費,消費者查詢須支付查詢信息費和電話費。此舉招致相關生產企業及防偽企業的廣泛質疑。去年7月,質檢總局發布通知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人造板、電線電纜、農資、燃氣用具、勞動防護用品、電熱毯、化妝品9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