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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第一案”追問 電子監管網背后的利益格局
本報記者 李 亮 本報實習生 廖曉麗
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的第一天,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監督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就遭遇了反壟斷法的第一起訴訟。
北京4家防偽企業,將國家質檢總局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針對國家質檢總局大力推行的“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以下簡稱電子監管網),他們請求確認國家質檢總局推廣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強制要求企業對產品賦碼交費加入電子監管網的行政行為違法。
北京市一中院向原告方出具了立案材料收取清單。
4名原告分別為,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東方惠科防偽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中社網盟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恒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4家企業認為,國家質檢總局推廣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強制要求企業對產品賦碼交費加入電子監管網的行政行為涉嫌違法,并且已經損害到了全國防偽行業的利益。
訴狀稱,從2005年4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不斷推廣電子監管網。截至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單獨或聯合其他國家機關掛名,發布了近百個文件,同時還多次召開現場會、片會,督促各地企業對產品賦碼加入電子監管網,同時要求生產企業對所生產的產品賦碼加入電子監管網,供消費者向該網站查詢。
2007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又發布了《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人造板、電線電纜、農資、燃氣用具、勞動防護用品、電熱毯、化妝品9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
據了解,電子監管網是由一家名為“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國檢)的企業經營,入網企業需繳納數據維護費,消費者查詢需支付查詢信息費和電話費。原告4家防偽企業認為,該公司同國家質檢總局存有利益關系,涉嫌壟斷行為。
“國家質檢總局推廣中信國檢經營的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使中信國檢在經營同類業務的企業中形成獨家壟斷的地位,嚴重損害了原告及防偽行業其他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權利。”4家防偽企業的代理律師周澤認為,國家質檢總局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剛剛實施的反壟斷法的規定。
同時,這4家企業認為,國家質檢總局還違反了《產品質量法》和《招投標法》中的相關規定。恒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經理郭勝地指出:“政府可以監管企業,可以出資建網,我們支持;但政府應通過法定程序,進行招標,選擇企業代理。”
“中信國檢獲得良好收益的同時,其他的防偽企業日子過得卻不怎么樣。恒信數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由原來的70多名銳減至現在的七八名;曾經在防偽行業中一直處于前列的北京兆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業務量也急劇縮減;一些小型的防偽企業已經倒閉。”
一張貼在產品背后的電子監管碼引起了爭議。
7月25日,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組織了一次食品安全法草案的立法論證會。會上聚集了政府官員、法學專家和知名食品企業。
會上,可口可樂、瑪氏德芙、燕京啤酒等國內外知名食品企業,幾乎一邊倒地抵制電子監管碼。
作為一種全新的產品質量監管模式,電子監管碼、電子監管網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自2005年起推行的業務。自推行以來,來自社會各界的質疑聲音就不曾停止。
8月1日反壟斷法實施的第一天,北京4家防偽企業將國家質檢總局訴到法院,成就了反壟斷法第一案。
是什么引起了這一連串的爭端乃至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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