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大領域高新企業將獲15%稅率(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5日 03:04 21世紀經濟報道
其中,近三年研發費用與銷售收入比的要求按照企業規模不等分幾個檔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年銷售收入5000萬-20000萬的比例不低于4%,年銷售收入20000萬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 同時,該文件在審批方面也加強了管理。比如,在制度設計上,“172號文件”規定由省一級的三個部門來共同進行管理,而不是留給下一級機關來分別決定,而通過審查的企業必須經過1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的才能頒發“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張寶云分析指出,在此之前,設立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企業往往能夠相對輕松的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進而享受15%的優惠稅率。該項政策實際上成為了地方政府招商引資的普遍措施,而并未真正起到鼓勵科技創新的作用。 “這一情況可能在未來發生明顯改觀!睆垖氃普f。 “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規定 有利外資跨國企業 “172號文件”中有關“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規定,對在中國營業的外資跨國企業來說也許是個好消息。 去年12月頒布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被規定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項先決條件,爭議鵲起。 主要的原因在于,出于內部管理以及組織結構上的原因,大部分外資跨國企業通常將知識產權置于母國或中國之外的其他地區。而這,使得上述先決條件一度被認為會將不少外資企業擋在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大門之外,進而無法享受15%的低稅率優惠。 而根據“172號文件”的新規,企業可以通過包括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可以擁有法律或經濟意義上知識產權的所有權,還可以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擁有該自主知識產權,此產權限于與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相關者。 張寶云認為,按照上述規定,外資跨國企業將有望通過“獨占許可”的方式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質認定。 比如,外資跨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的子公司,便可根據許可協議,在中國境內獨占性地使用跨國企業的專利、工藝流程以及技術訣竅在中國生產相關的產品或提供服務。 “我們希望這一樂觀理解在未來出臺的工作指引中得到證實,即獨占許可的范圍可僅以中國地域為限。”她同時指出,“172號文件”的規定相對仍較為原則性,結合該文件中提及將另行制定工作指引的情況,她預計在相關的組織機構政策落實之后,政府部門可能將于下月發布進一步的工作指南。 而相關官員則表示,“172號文件”發布后的有關反饋意見,將會在《指引》制定中予以考慮。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