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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一審被罰近16億元創最高紀錄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0日 14:30 法制日報
張榮坤人生路圖譜。 本報記者 陳虹偉 本報實習生 冀華鋒 經過近十天的考慮,4月17日下午2時許,在上訴期間屆滿前幾個小時,張榮坤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上訴。 記者從其辯護律師許蘭亭處得到證實,其上訴請求集中于兩點:一是認為自由刑量刑過重;二是認為罰金、沒收財產部分有所不當。 4月7日,當審判長宣讀完長達80頁的判決書時,張榮坤顯得神情平靜,并當庭表示上訴。102天之前的12月27日,張榮坤案一審在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原定四天的庭審兩天即告結束,“這其中似乎傳遞出某些積極的訊息”,為此,其妻張櫻及辯護律師們對判決結果抱著樂觀態度。 然而,經過1月10日、2月22日兩次延期審理,一審判決,出乎張榮坤方意料:被控四項罪名———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均被認定,被控的虛報注冊資本罪被法院變更為抽逃出資罪。 法院判決,單位行賄罪刑期四年零六個月、對公司人員行賄罪刑期兩年零六個月、操縱證券市場罪刑期六年、欺詐發行債券罪刑期四年、抽逃出資罪刑期四年。 五罪并罰,法院判處張榮坤有期徒刑十九年,而且,在有期徒刑外,對其操縱證券市場罪、抽逃出資罪各并處罰金200萬元。同時,一審判決將其被扣押在案的13億余元歸入非法所得并沒收;并對其實際控制的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處罰金2.32億元,對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福禧投資)處罰金5000萬元。 處刑十九年、罰沒近16億,這一巨額罰已創下紀錄。 張榮坤當庭表示要上訴。 巨額罰單由何而來? 19年的牢獄生活,張榮坤始料不及。 16億,更足以顛覆其6年多來構筑的資本王國。 但真正“傷及筋骨”的,是被歸入非法所得而被沒收的13億余元資產。 司法機關有關材料顯示,這筆資產包括兩宗: 一是出售海欣股份股票(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51)所得。 2000年12月8日起,張榮坤以自有資金和從海欣集團、工投集團、上海廣電集團借得的巨額資本,利用獲知的海欣股份內部信息,通過其控制的沸點投資等12家公司,在83個證券公司營業部開設了135個資金賬戶,下掛13843個賬戶建倉買入海欣股份股票,其中11346個證券賬戶參與操縱海欣股份股票。 這期間,張榮坤通過集中資金、連續買賣、在其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對倒,以及時任華安公司總經理的韓方河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數量在各自控制的賬戶之間多次進行交易,操縱海欣股份股票價格及價格走勢。 據統計,在2000年12月8日至2006年7月21日,張榮坤實際控制的賬戶在海欣股份共計1306個交易日中參與了共計1273個交易日,占該股票交易天數的97.47%,其中有1063個交易日存在這些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的情況,最多的一天交易比重占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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