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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第一家破產企業歷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8:23 新聞晚報
我國第一部企業破產法起草者回顧 新中國第一家破產企業歷程 改革的春風對于東北老工業重鎮沈陽來說,和這座城市的春天頗為相似——盡管即將到來的一定會是溫暖和新生,但初春伊始,還是會有清冷的風迎面而來,把臉吹得生疼。 22年前,沈陽市防爆器械廠宣布破產,成為新中國第一家宣布破產的公有制企業。 當時的外電報道稱:“沈陽市實行企業破產規 定,這是共和國成立以來破天荒地做法,它朝著打破‘大鍋飯’邁進了新的一步……”。 社會主義也能搞破產? 1984年6月,韓耀先剛剛從沈陽市汽車配件公司調任沈陽市集體經濟辦公室搞政策研究。一份時任沈陽市市長李長春的批示送到了他的辦公室。“你們應到集體企業進行調查研究……經營不好,管理混亂,產品沒有市場,技術落后,嚴重資不抵債的企業如何退出市場。……最好拿出一個破產倒閉的規定。” 有必要說說沈陽這個東北老工業重鎮當時的情況。傳統計劃經濟的主導下,這個曾經的“鐵老大”正在面臨著這一體制的弊端——統計顯示,1984年上半年,僅根據冶金、輕工、化工等11個工業局測算,就有43戶集體企業虧損嚴重,資不抵債。 “破產倒閉”,韓耀先先是喜,繼而憂。這個詞他不是沒有聽說過,在他的印象中,這個詞總是和“資本主義”、和“資本家剝削”聯系在一起的。 1984年6月,韓耀先為如何起草這份“破產倒閉規定”而撓頭的時候,沈陽市防爆器械廠廠長石永階也在兀自郁悶著。沈陽市防爆器械廠始建于1966年,原是沈陽變壓器廠為解決職工生活困難安排家屬就業組建起來的一個職工家屬生產組。后幾經變革于1983年改名為沈陽市防爆器械廠,上級任命了石永階為廠長,這個“廠長”帶給石永階的,沒有多少榮譽,卻是幾乎一輩子的包袱。1984年的防爆器械廠,最終留在人們視線和印象里的是這樣一幅畫面:工人們沒有事做,每天就是把彎了的鐵絲砸直,卻沒有人發愁著急,因為工資照發不誤。截至1984年底,廠子連續虧損以及欠下大筆外債,欠債總額已高達48萬元。 一個多月后,韓耀先形成了《關于沈陽市城市集體所有制工業企業破產倒閉處理試行規定》(以下簡稱破產倒閉規定)的完整意見: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在市場競爭中必然出現優勝劣汰…… 1985年2月9日,李長春主持市政府常務會議,正式通過了“破產倒閉規定”,并以沈陽市政府發(1985)24號文件下發。這就是被人們稱之為共和國首部破產法。 然而,面對這份已經成為政府文件的“破產規定”,卻仍沒有一家報社敢予以刊登。“我拿著文件走遍了沈陽的幾大報社,人家一聽‘破產’兩個字,眼睛瞪得那么大!社會主義哪有破產企業!一個個頭都搖得撥浪鼓似的。”韓耀先說,最后,這份“破產倒閉規定”以廣告的形式全文發表在了《遼寧經濟日報》上。 對于當年這份稱得上是“石破天驚”的“破產倒閉規定”,現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的陳清泰認為,在當時計劃經濟的時代,這樣的一種改革嘗試,無疑為中國今后的改革作了大量的探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增強了更多企業的活力、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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