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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代表:公積金應向低收入者傾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18:34 新安晚報
代表熱議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 “住有所居”,是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一個重大民生指標。新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住房”前置,更說明國務院對住房保障的重視。然而,建設部不久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07年,全國有2186.55億元閑置資金未能用到百姓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上。 全國“兩會”期間,有政協委員提交一份《住房公積金制度急需改革創新》的提案,審查意見為“建議國務院交建設部研究辦理”,此舉被媒體認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已破題。改革怎樣改?部分在皖全國人大代表對此積極獻言建策。 -問題 三大“頑疾”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商銀行安徽省分行行長趙鵬指出,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主要存在的問題有:覆蓋面不夠廣,多頭監管、運作機構定位不清晰,使用、運營效率不夠高效。 由于公積金是基于就業,大部分非正規就業和失業者特別是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無法參與公積金,“無論從效率的角度,還是從公平的標準來看,僅僅限于‘體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政策顯然與我國建立‘和諧社會’的總體目標不符。”趙鵬說。 按現行體制,住房公積金由管理委員會決策、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看似面面俱到,實質上是一種多頭管理。許多地方,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和貸款發放,實際上均由“中心”負責辦理,即由事業法人從事金融運作,既無有效監管,也無透明度可言,管理低效、違規挪用甚至腐敗現象難以避免。 近年來,全國住房公積金使用率一直徘徊在50%左右,低收入群體因高房價無力使用、高收入群體無需使用,只有17%的繳納人享受到公積金貸款,這不僅使絕大部分繳納人權益受損,而且造成了很大的社會福利損失。 拉大貧富差距 10%繳納較多公積金的人,單位為個人每個月繳最高達1572元,10%繳納較少公積金的人,只有54元;2005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44.9%發放給了排在繳存額前20%的高收入人群,排在繳存額后20%的低收入人群僅得到3.7%的貸款。這是2006年國家審計署對全國4個直轄市和41個大中城市住房公積金審計結果中的兩組數據,引起全國人大代表、省話劇院副院長朱海燕的反思:收入高,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數量大,貸款時越容易;收入低,繳存住房公積金數量小,貸款時就越難。 “設立住房公積金本意就是讓大家都受益,讓無房者有住房。”朱海燕說。相反的是,高收入者有房、有別墅,還充分發揮其“制空權”,既要得“西瓜”,還要撿“芝麻”,讓優惠政策更多地惠及于己,而低收入者在連“芝麻”也得不到的情況下,卻被迫還要和富人一比高下,“這就要考慮政府的作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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