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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xié)委員提案引發(fā)爭議 降低富人稅負是否應該(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08:24 中國青年報
還有網友表示,如果高收入者的個稅再降,中國的貧富差距將更加懸殊,社會矛盾將無法調解,所以不能降。 “從理論上講,我國目前的個稅稅率是比較高。”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tǒng)計局副局長葉青說,我國的個稅稅率在世界上屬于中等偏上的水平,與我國發(fā)展中國家的國情不符。 葉青認為,發(fā)達國家的個稅稅率可以高,因為返還的比較多,我國目前的社會福利、社會保障還沒有達到發(fā)達國家的水平。 對于個稅的征收,歷來有高稅多收、低稅多收的政策區(qū)別,在歐美國家,個稅稅率也并不相同,有的歐洲國家稅率也很高。在經濟學理論上,偏高的稅率短期能夠增加財政收入,但長期來看則會增加逃稅的比例。 葉青贊同低稅多收的政策,低稅、嚴管、多收。“個稅稅率降低10個百分點,到35%就可以了,這是國際上比較通行的做法。” “稅收的職能有很多,制定政策不能只強調其中的一種職能。”葉青說,稅率很高的情況下,高收入人群就會想盡辦法逃避繳稅,稅收的征收反倒不容易做到。 早在3年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新華網接受采訪時表示,45%稅率的那一檔收到的稅收收入微乎其微,甚至為零。如果能適當降低最高檔的邊際稅率,能淡化高收入階層偷逃稅款的動機,再配合其他管理手段,征收成本、征管成本比較低的情況下,實際取得更多的稅款,也意味著實際更好的發(fā)揮個人所得稅再分配調節(jié)功能。 據了解,我國1980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首次開征個人所得稅,其后經歷了兩次修訂,到1994年分稅制改革,頒布施行了現行個人所得稅。從起征點來看,先后從800元提高到2006年的1600元,再到現在的2000元,但稅率一直沒有進行調整。 “個稅稅率的調整很復雜,是一個綜合性的調整。”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劉劍文說,從工薪所得收入的個稅征收來看,主要集中在5%至15%的稅率區(qū)間,真正高稅率的征收比例非常小。 劉劍文不同意我國個稅稅率偏高的說法,他認為稅率高低是相對的,同世界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工薪所得的個稅稅率還是比較低。目前的繳稅主力軍是工薪階層,高收入人群有限,繳稅也有限,而且針對高收入人群的稅率同樣不能算高。 “我反對在這種情況下降低高收入人群的個稅稅率,因為高收入人群占用的社會公共品比普通人多,獲得的受益也比普通人多,降低高收入人群的個稅稅率不符合和諧社會的價值取向。”劉劍文說。 劉劍文也不同意高收入人群個稅比例高會導致高層次人才流失的說法,他覺得,高層次人才選擇到中國工作,其實更看重的是中國的整體環(huán)境和服務水平。 本報北京3月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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