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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信貸有了行動指南(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3:57 金融時報
“赤道原則”在國外金融機構的應用和實踐 赤道原則的重要意義在于它第一次把項目融資中模糊的環境和社會標準明確化、具體化,為銀行評估和管理環境與社會風險提供了一個操作指南。截至2007年12月,采用“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已有56家,其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項目融資總額占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總份額的80%以上。但是在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卻只有6家。成為遵守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不需要簽署任何協議,而只是宣布接受赤道原則即可。赤道原則雖不具備法律條文的效力,但隨著其在國際項目融資市場中的廣泛應用,赤道原則已經逐漸成為國際項目融資中的行業標準和國際慣例。 日本瑞穗實業銀行作為亞洲首批采納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對我國銀行業有重要的借鑒意義。2003年10月,瑞穗實業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并著手制定包括內部38個行業的實施細則的操作手冊并建立內部操作流程。2004年10月,編制完成《瑞穗實業銀行赤道原則實施手冊》,并將其應用于全球的項目融資和財務顧問活動。采納和實施赤道原則使瑞穗實業銀行的聲譽和經營績效得到顯著提升,據統計,該行在國際項目融資排名由2003年的第18位上升至2006年第3位,已突破7.72億美元。 對我國銀行業的借鑒作用 我國銀行業也開始認識到環境和社會風險問題對自身信貸資產安全和銀行聲譽的重要性,部分銀行已經開始將“綠色信貸”引入到信貸管理工作中。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我國銀行業對赤道原則等國際慣例和規則了解不深,仍然停留在審查借款人或項目環境守法信息的初級階段,在銀行內部尚未形成系統、規范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流程和制度。我國銀行業有必要重新考慮如何應對所面臨的環境和社會問題以及如何履行銀行社會責任的問題。 一是要提高認識,要把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提升到銀行的戰略層面。關注環境與社會問題不僅是銀行的社會責任,也關系到銀行業務活動開展和可持續發展。因此,要把可持續發展和銀行社會責任作為現代銀行業的核心經營理念和價值導向,轉變以往追求利潤最大化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傳統經營理念,在項目融資決策時充分考慮相關利益主體的訴求。我國的銀行業應該從現在做起,積極學習國外銀行業處理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先進理念和方法,通過熟悉、采納赤道原則等國際慣例和規則,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綠色信貸”體系,并逐步參與到國際金融規則的制定和修改過程中。 二是要發揮金融監管部門和環保主管部門政策指導作用,積極引導銀行業履行環境保護責任。一方面,人民銀行、銀監會和環保總局應當繼續加強合作,引導和督促商業銀行認真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進一步豐富納入征信系統的環保信息,并將商業銀行落實環保政策法規、控制污染企業信貸風險的有關情況納入監督檢查范圍。另一方面,還要加強與國際金融公司等機構的交流與合作,把國際先進經驗和最佳實踐引入國內,幫助商業銀行制定環境政策并編制環境風險管理手冊,用以指導商業銀行信貸活動及其他業務的開展。 三是要做好銀行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和人才儲備等準備工作。可以考慮在銀行內部設立環境與社會發展部,首先專門負責處理融資過程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等問題。其次是人才準備,由于環境風險評估專業性強,有必要在銀行系統內部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或從外部引入專業人才。同時,為滿足赤道原則中獨立審查的要求,銀行還應當聘請和儲備一些社會和環境專家或行業環保專業人員充當外部顧問,在必要時提出專業意見和建議并審查項目融資過程中的環境評估報告、行動計劃等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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