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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企業意見調查(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15:21 《中國企業家》雜志
華為辭職事件不支持,但有情可原 對于華為、家樂福等企業采取的與員工重簽、解除合同的做法,您的看法是? 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企業表示不支持,但有情可原,此項占據比率最大(42.50%),其次是支持,認為這是合理行為(32.50%),另外,表示反對的還有15%,還有部分企業表示有其他看法(10.00%)。(參見圖4) 您或您所在的企業在2008年1月1日采取了哪些應對措施? 接受調查的大多數企業表示還未變動(31.71%),其次是重簽勞動合同(19.51%),然后是準備外包部分業務(14.63%),改為勞務派遣的有4.88%,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另外還有高達29.27%的企業選擇其他,比如修訂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以適應《勞動合同法》、加強對相關部門與員工進行培訓、增加員工福利有步驟執行新法等。 您認為《勞動合同法》將對企業哪些方面產生正面影響? 調查結果顯示,25.53%的企業認為可以建立企業與員工的和諧關系,21.28%的企業認為可以走出低成本競爭困境,19.15%的企業認為可以提高企業社會形象,只有8.51%的企業認為可以提升經營效率。另外,還有25.53%的企業選擇其他,例如可能有助于員工維權、企業的規范發展等,但也有人說起草者的愿望貌似對勞動者權益保護,實質上類似于高校擴招,有將社會矛盾轉嫁之嫌。 企業高層管理者比普通員工更了解《勞動合同法》 調查結果顯示,企業中高層管理者比普通員工更為了解《勞動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有近乎一半(47.06%)的企業高層管理者表示比較了解(比普通員工的16.67%高出了30.39%),另外還有29.41%的企業高層表示非常了解(普通員工20.83%),而知道一些,但不是很了解的高層只有23.53%(普通員工高達58.33%),同時,表示不了解的企業高層為零,但普通員工還有4.17%。(參見圖5) 在過去的幾年中,您是否通過相關的渠道參與了《勞動合同法》法規的制定、修改? 調查結果顯示,85.37%的企業沒有參與,只有14.63%的企業表示有過參與。 您所在的的企業中是否設立工會? 調查結果顯示中國的工會組織處于比較薄弱的階段。65.00%的企業沒有工會,15.00%的企業有工會,但對勞資糾紛的調解沒有實質作用,另外還有20.00%的企業表示有工會,而且對勞資糾紛的調解有積極作用。(參見圖6) 調查說明: 本次調查分別由兩個途徑進行,其一,在本刊雜志社數據中心隨機抽取了2000個樣本,發放問卷;其二,由本刊記者調查采訪中直接面對受訪者獲取答案。本次調查共歷時一個月,共收回收問卷45份,其中,民營企業回復比較踴躍,與此相對的是國有企業相對保持緘默。樣本企業構成如下: 民營企業占70.73%,國有企業2.44%,外商獨資企業17.07%,合資企業9.76%。同時,這些企業主要是生產制造業和服務業,分別占據比例是41.46%和29.27%,其次IT行業有9.76%,房地產7.32%,其他如零售、貿易、交通運輸等共占12.20%。樣本企業所在的人員規模分布如下:200人以內占39.02%,200人-1000人的占24.39%,1000人-5000人占4.88%,5000人以上占31.71%。營收規模是1000萬元以下的占15.00%,1000萬元-5000萬元的占17.50%,5000萬元-1億元的占5.00%,1億元-10億元的占37.50%,10億元以上的占25.00%。 此篇為網絡版,欲知更多內容,請參見中國企業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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