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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可能成企業所得稅新特權階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07:02 21世紀經濟報道
企業所得稅新特權之爭 特區消失的隱喻 深圳報道 本報記者 丘慧慧 “像‘富士康科技集團’這樣的大型外商獨資、加工貿易型企業,在新稅法下,五年過渡期后,算是被取消‘特權’的企業,還是‘新特權’階層?” 1月2日,“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發布后,深圳市主管產業的官員、以及深圳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以下簡稱外商協)副秘長王川流等人士,皆在記者的追問下陷入了一時難解的困惑之中。 富士康個案在新稅法下的走向,也許恰恰是駐扎在中國大多數外商企業、乃至本土企業、地方經濟轉型的巨大縮影: 一方面,這個連續多年蟬聯“中國出口冠軍”的臺灣企業在剛剛過去的2007年中,創造了超過450億美元的出口產值,僅深圳市而言,富士康的出口產值超過深圳市出口總量的20%; 另一方面,這個正在力圖打造“科技”形象的電子產品“代工王”,在過去幾年中,已事實上在深圳市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在2000年前后,已被深圳市自行評定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被貼上“科技企業”的標簽。 五年過渡期后,富士康是否可以利用合理轉換的標簽,從主打外資牌轉向主打科技牌,從而順應新稅法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 “現在沒有明確的條款能夠回答這些問題。”深圳市主管科技的官員說。 特區消失的隱喻 “從國際上來看,的確沒有哪個國家是兩個稅法,企業的要求只是不要一下調得太猛。”深圳外商協王川流說,對于“五年過渡”的緩刑處理,符合了外商企業“不要一下子調”的預期,但是在這個預期背后,依舊隱含著深圳整體對日漸“弱化”的經濟特區地位的種種擔憂。 “其實新稅法對深圳來說,遠遠不只是外商的問題,這幾年本土企業的經濟分量已經上升到很高的比例。”王川流說。 按照原有的企業所得稅規定,不僅經濟特區的外商企業可以享受15%的低稅率,另外在特區內從事“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型的項目;外商投資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以及能源、交通、港口等建設項目”等等,也都與外商企業一道享有同樣的“特權”。 過去的這一條款,對于以電信信息產業、醫療等高技術產業作為主導型產品的深圳而言,意味著大多數深圳市企業都獲得了該特權的關照。尤其是經過近年深圳的主張的產業升級轉型之后,深圳市的經濟結構正在發生微妙的轉變。 在深圳貿工局公布的2007年1-9月份數據中,可以看到,累計1199.59億美元的總產值中,有86.74億美元來自于機電產品,其中有288.51億元來自民營、集體企業,增速高達54%;同時,在所有出口產品中,低附加值的“三來一補”貿易的出口占總出口的比例正在降低,只有112.50億美元,同比去年的增速在10.6%,而一般貿易出口則達到336.11億美元,增速達到54.8%。 顯而易見的是,深圳的轉型趨勢與國家政策主張產業轉型,扶持高技術企業發展的方向有異曲同工之妙。 深圳在觀望,新稅法針對“高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以及更多實施細則的披露。業界認為,未來相關細則的頒布不僅關乎深圳命運,也關乎中國高技術產業的未來走向。 誰來認定“新特權”? 新舊稅法對“特權”的界定,實際上暗含著過去,以及未來中國的產業思路。 深圳,曾經多次擁有過“界定”特權的權力。 1998年,已經開始在全國率先進入產業轉型期的深圳市政府,當年頒布了<關于進一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俗稱“22條”),該規定除了明確深圳市政府每年從當年財政收入中拿出固定比例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外,首開先河地規定“對新認定的生產性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兩年免征所得稅,八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即兩免八減半)”,而深圳市科技局作為主管部門,可直接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認定——這涉及財稅條款曾經一度被視為深圳市的殺手锏。 事實上,過去全國各地市的“高新技術企業”,均是由地方政府具體操作,所不同的是,深圳市最早為獲得“高技術”標識的企業賦予了更為“實惠”的利益。但是,這一特權在新稅法后將徹底被中央“回收”。 深圳市政府人士透露說,新稅法對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目標是非常明確的,規定“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經嚴格認定后,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 但是微妙的是,“新稅法后,涉及到財稅問題的資質認定,肯定今后都要從地方回歸到中央。”深圳市官員透露說,“目前國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已經出臺了相關認定標準,已經報國務院審批,總的思路是向上收緊了。” 該人士同時透露說,與過去由各地方自行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相對“軟”標準相比,國家新的標準肯定是在收緊許多,他舉例說,最為重要標準中,“肯定包括這兩條:研發投入占總銷售收入的比例,以及研發人員占總員工的比例”——這是一個硬標準。 以富士康為例,盡管富士康近年力主向“科技型企業”轉型,同時,富士康生產的產品,大都集中在電腦、手機、MP4等電子信息產品上,但其代工特性決定了,其員工人數中,超過90%依舊為勞動密集型的流水線工人,同時,以其一年450億美元的銷售計算,研發成本占比也是微乎其微。 不獨富士康式的加工貿易型企業受此困惑,前述高新技術行業協會負責人士亦提出“不同的產業,不同規模的企業,它研發占銷售比都是不同的”。他舉例說,“按全球標桿企業的數據測算,醫藥類企業較高,超過10%,其次是通訊等大型設備類,為10%左右;但是普通電子產品只有4%-5%,某些高端設計行業,如建筑也只有不到1%。” 他同時指出,高技術企業認定,未來由科技部等部委直管帶來的后續行政效率大大降低等問題:除了每年由地方向中央層層上報的大量審批流程外,以深圳過往經驗來看,每年由審批導致的聘請審計機構的審計費用也將大幅上升。 該人士透露說,僅深圳市過去對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每年的審計費用就高達數億元,由此可以推算,一旦審計流程增加,審計成本也會隨之增加,“它最終會轉嫁到企業成本中”。 “陣痛肯定是有的。”深圳市官員說。同時,深圳仍舊在觀望具體細則出臺,看是否能獲得相對“靈活”的政策。 相關專題: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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