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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存款竊案開審工行請求中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07:22 新京報
工行北京分行表示應告支行,以“先刑后民”為由請求中止審理 “存折他人代辦 50萬不翼而飛”追蹤 本報訊 (記者劉澤寧 耿小勇)楊女士存在工行的50萬元存款不翼而飛(本報11月19日報道)。昨日上午,北京西城區法院,楊女士與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分行對薄公堂,以財產侵犯為由,要求銀行返還50萬元存款,并支付利息及經濟損失。 法庭上,工行認為此案起訴主體有誤,并以此案涉及刑事犯罪為由,請求法院中止審理。 北京分行稱訟訴主體有誤 今年3月21日,身為高校教師楊女士在旁聽生王某的勸說下,由王某為其在工行北京分行三里河分理處代辦了一張存折,楊在工行北大街分理處將密碼更改后,先后存入50萬元。7月30日,楊和丈夫去取錢時,存折上50萬的存款只剩下14.82元,經查是通過與存折相連的銀行卡取走的。但楊并不知道有銀行卡,而且按照工行8月1日前的規定,銀行卡是禁止代辦的,用銀行卡大額取現或轉賬,都需要本人持身份證辦理。今年11月,楊女士以財產侵犯為由,要求銀行返還50萬元存款,并支付利息及經濟損失。 昨日法庭上,被告代理人對于原告將工行北京市分行作為被告提出反對意見。被告代理人認為,楊女士應該起訴南禮士路支行或其分理處三里河支行,而不是工行北京市分行。工行方面認為,楊女士的起訴主體有誤。 對此,楊女士的代理律師劉英杰則認為,原告與工行直接發生儲蓄合同關系,所以起訴銀行主體沒有問題,同時當庭向法庭申請追加南禮士路支行作為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工行申請中止審理 庭審中,北京分行代理人提出,這起案件已經涉及刑事犯罪,公安機關正在立案偵查,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則,此案應該在刑事案件偵結后啟動民事訴訟,以此請求法院中止此案的審理。 原告律師劉英杰稱,本案雖然涉及刑事犯罪,但這跟儲戶到銀行存款沒有直接的關系,完全可以將經濟糾紛與刑事詐騙案分開審理,刑事案件的偵查不影響經濟糾紛的處理。 最終,進過半小時的庭審,西城法院法官宣布,將對工行提出“中止審理”請求進行合議,隨后宣布休庭。 相關報道: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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